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来源:荆门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2022年,荆门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年)》的整体部署,紧扣依法治税主题,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在学思践悟中铸魂守初心。坚持领导带头领学,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第一要事”制度,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0次,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等进行专题研讨,讲授党课十余次,举办2场宣讲报告。组织党员干部走进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红色资源村,传承红色基因。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坚守收入原则,严守纪律红线,对收入运行状况开展全流程监控,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坚决杜绝违规调库、混库以及滞压、虚收空转、转引税款、收“过头税费”等行为,推动税费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打造“税务‘店小二’服务专员制度”等特色服务举措,5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项目得到湖北省营商办通报表彰。推出28条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开展“问需走访办实事”等六项行动,走访重点纳税人1.44万户,解决急难愁盼问题38件。开辟办税“绿色通道”,落实好“邮寄办+码上办”“无申请退税费”等创新举措,推出办税“云辅导”,打造“远程问办中心”,上线“丁税宝”征纳互动服务平台,“两微一端”发布各类信息1800余条。2022年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中,我局满意率达100%。开展专题政策培训、座谈会42场,精准推送49批次税费优惠政策。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行风险应对实体化,打破了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关系、打破属地管理模式,构建了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应对“三位一体”的新型基层征管组织格局。持续推进的59项任务中,6项提前完成,48项取得实质性进展。在钟祥、东宝等地进行试点,探索实施“推行智能化、要素化纳税申报模式”改革,建立“智能+人工”相结合申报模式,科学集成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二是创新规范基层执法。编制出台《税收执法规范2.0》。针对基层执法出现的执法流程、文书书写不规范等问题,我们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梳理整合总局相关执法操作规范、文件,以及省局说理式执法规定,在此基础上集成创新,分解细化相关流程和环节,对文书填写、约谈内容、报告内容、证据材料等,编制操作指引和文书模版,让税务干部按图索骥就可以实现精确执法、说理式执法。

三是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确保对外公告的各项制度规定符合上位法的规定,目前全市税务系统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按照总局要求对203件税务部门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交叉清理,逐件给出清理意见,清理出失效废止文件79件,提出修改意见85条。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内部决策规则,完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的议事和决策规则。把税务发展规划、改革及信息化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事关税务事业发展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制发市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全市县以上税务局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事项、合同签订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涉税疑难问题及信访案件咨询服务,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涉税疑难问题参谋12次,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书6次,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参考支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稳步推进精确执法工作。采取召开推进会、下发督办单等方式按季对成员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在各类媒体刊发精确执法信息宣传稿43篇。编写偷税的主观故意认定案例被选入省局税案“税案说法”案例库。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按月开展情况通报,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年累计开展说理式执法1111件,其中:口头说理式执法690件、文书说理式执法395件、会议式说理执法26件。

二是“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精准落地。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首违不罚”宣传辅导和贯彻落实,梳理执法政策清单下发,按月对执行“首违不罚”情况进行人工比对,下发首违不罚疑点976条,逐一核对消除疑点。积极争取先行先试,钟祥市局作为全省智能化办理的6个试点单位之一,为全市精准落地积累经验。自6月全面推行以来,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通过智能化程序成功办理“首违不罚”700起,办理时间由原先最少1个小时压缩到线上即时办结。

三是深入开展“三项制度”工作。在执法公示方面,细化《办税大厅公示要求》全市11个办税大厅运用二维码、纸质、触摸屏等均实现公示内容全覆盖;发布《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重点整改内容清单》按月对执法公示平台进行自查整改。2022年执法公示平台发布各类执法信息8000余条,无一例超期现象发生。在执法记录方面,按季度对音像记录平台上传记录开展检查,发布督办通报4期。执法记录平台全年新增上传执法事项7600余条,上传数量和上传率均长期位居全省第一名。在法制审核方面,对47件执法事项进行法制审核,为确保审核质量,采取基层单位自评、市局专班交叉评、优秀案卷集体评的三轮评比方式,对40件案卷进行评查,查找六大类问题,一一对应督促整改,法制审核质量显著提升。

四是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认真开展本级重案审理工作,受理开展重案审理2起,认真落实重案审理办法,推行重案审理说明理由制度,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牢固树立舆情防控意识,将舆情管理贯穿税收工作始终,着力在减少舆情数量、防控重大舆情上下功夫、出实招。通过微信、官网、线上纳税人学堂等载体,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涉税资讯等服务。持续做好12366等平台的运维工作,共受理转办工单140个,办结率100%;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务端受理并答复网上咨询1254笔,未出现超期未处理情况。紧跟涉税网络舆情,定期发布各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示,所有舆情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快法制专业人员对口归位进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专业团队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行政决策、涉法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

二是完善“维权直通车”品牌。围绕“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改革目标,今年以来,我们将“维权直通车”工作与省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试点”工作相结合,在京山、屈家岭挂牌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办公室维权为主线,畅通“一厅、一网、一线”和社会渠道为补充的五大维权窗口,受到纳税人的普遍欢迎。2022年共出具意见2份,参与涉税争议咨询38次、推动争议化解15次。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发现干预税务行政管理工作、税收执法中涉嫌违反廉洁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整改工作,抽选了5个县市区局开展实地监督检查。二是完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执行“六提请两督促一反馈”工作机制,开展执纪审查,归口受理信访举报,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处置问题线索。三是强化巡查整改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总局、省局党委各项要求开展政治监督,做到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四是开展精准专项督查。开展税务干部经商办企业整改情况专项监督、纪律作风专项监督、一户式管理机制纪律监督、“减税降费”风险监督防范、“黄赌毒”问题和严重交通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督查。五是抓好内控机制建设。依托内控监督平台风险防控指标,形成风险应对抽查常态机制。先后组织开展留抵退税风险防控操作指引落实情况督察、骗取留抵退税“一案双查”、“一册三表”落实情况督察督办工作。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发票电子化取得突破。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成功上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推进全电发票受票扩围试点工作,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目前全市共8414户纳税人使用电子专票。二是“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成效明显。扩展办税缴费渠道,积极推广应用“楚税通”,与自助办税终端机、电子税务局、ITS系统、鄂汇办等涉税系统构成“一网式”办税缴费主阵地。为纳税人在线提供申报缴税(费)、发票代开、证明开具、咨询辅导等233项常用办税缴费业务,网上申报率保持在95%左右。三是社保费征管更精细。推广应用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企业(个人)社保费缴费及非税收入缴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四是质量监控促进征管基础进一步夯实。推广应用征管质量监控系统及综合数据分析平台,精准分析、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补正税费种认定信息、完善基础登记信息。五是征管档案电子化提升征管质效。应用征管资料电子化系统,实现征管基础信息一次采集、多部门实时共享,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和总局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依法决策,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二、存在的不足及2023年工作思路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些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不够强,法治专业人才队伍较为稀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待提升;税收执法和监督不够完善;部门配合协调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抓紧完善和落实税务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税务机关政治属性。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全面提升党建引领作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宣传组织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排部署,组织专题宣讲、读书班等活动,引导党员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做好各项工作上来。按照“纵合横通强党建”制度体系要求,切实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要求,不断完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依法征收税费上下功夫,严守组织收入原则和底线,树立量质并重、税费皆重的理念,坚决杜绝“过头税费”、虚收空转等不当行为。在精准分析研判上下功夫,密切跟踪、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政策变化等因素对经济税源的影响,扎实做好收入预测、税源监控等工作,算好税源账、政策账、措施账,为组织收入和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参考,充分发挥以税咨政作用。在强化税源管理上下功夫,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管理,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在科学调度督收上下功夫,根据全市经济税源情况,科学制定分解落实年度税收计划,压实组织收入责任,抓实统筹调度,加大督收力度,确保均衡入库,圆满实现收入目标计划。

(三)切实提升税收治理水平。持续发力,逐项逐条对照落实《意见》中明确的2023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任务。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升税收征管质效为重心,以实施征管质量5C评价、征管档案电子化、深化税收共治为抓手,加强征管制度建设、智慧税务建设、征管基础建设。推进分行业、分税种精细化管理,认真研究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提升治理水平。坚持税费并重的理念,按照社保费“统模式”改革要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非税收入征收率、征缴率、入库率“三个不降低”。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以推进精确执法改革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相关指标稳居全省前列。完善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项目,重点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智能控制、区域行政处罚协同等改革事项,研究推进“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等重点项目。狠抓税务稽查,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行为,整顿辖区税收经济秩序。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功效,抓好税收专项执法督察,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防涉税执法风险。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