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化解矛盾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2日 来源:荆门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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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创建法治税务、建设法治荆门的意见,适应税收征管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精确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市税务局决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推进依法治税的相关意见以及荆门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相关意见为指导,牢固树立“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工作宗旨,全面整合税务部门相关机构职能,构建专业、方便、快捷、高效的纳税人维权救济机制体系,依法化解行政执法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搭建公职律师维权救济平台,开展维权服务活动,引导和帮助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做到“维权全方位,救济多渠道,办理一体化,争议零激化”,实现纳税人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维权方式依法理性,维权渠道畅通多元,合法权益有效保护,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提高。税务部门美誉度提升,行政争议进一步减少,优质服务进一步加强,征纳关系进一步融洽,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工作原则

(一)权利法定原则。纳税人依申请的维权事项必须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税务部门应充分尊重并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在调查处理涉税争议时,要确保公平公正。坚决纠正执法不公和以税谋私等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三)全面受理原则。坚持有访必登、有访必接,全面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各种合法涉税争议事项,依职责分工,传递至相关科室、分局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四)优质效能原则。税务部门在处理涉税维权争议工作中,要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主动、真诚为纳税人维权,快捷、精准完成涉税争议事项的处理。

(五)和谐共进原则。税务部门要广泛收集、科学分析纳税人需求,并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导向,举一反三,不断规范执法、优质服务,营造和谐征纳关系。

四、工作内容 

(一)组建“专业化”的维权救济机构

组建由税务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治指导员组成的专业化团队,由各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职律师化解矛盾维权机制的领导和实施工作。

(二)打造“立体化”的维权救济平台

以各级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维权为主,四大维权通道为补充的维权受理网络,全面受理纳税人的维权诉求,全方位打造高效、便捷的纳税人维权救济平台。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维权。各级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纳税人行政争议受理、协调办理、督办、答复等,引导纳税人依法依规维权。(责任部门:法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办税服务厅维权。在各办税大厅公布维权热线、设置维权救济接待岗标牌。通过与纳税人面对面沟通,受理纳税人维权诉求,接收纳税人的维权相关材料,引导纳税人维护自己的权益。(责任部门:纳税服务部门)

3、网上维权。依托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栏目,办理纳税人的相关投诉、举报和维权诉求信息,及时将处理进度和结果反馈纳税人。(责任部门:办公室、稽查局、纪检组)

4、电话维权。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载体,实时、准确解答处理纳税人的涉税咨询和相关投诉、举报。(责任部门:纳税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5、社会维权。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借助外部信息和社会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综合性的维权救济服务。积极与公安、纪委、监察、检察、信访协调,建立固定的沟通交流渠道。(责任部门:办公室、纪检组等部门)

(三)建立“规范化”维权救济工作模式

按照“全面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分类负责”的原则,建立科学、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实现维权救济服务一条龙。维权事宜一般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解决,对收到的有关廉政纪律方面的投诉、举报,按规定移交纪检部门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通力合作。市局各相关部门务必认识到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通力合作,畅通渠道;各县市区局要比照成立相关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打造适应这一新格局的维权救济平台。

(二)明确流程,提高效率。严格按照维权救济工作流转环节、部门职责、办理时限开展工作。同时,为提高效率,应自觉接受维权救济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沟通,积极协调。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营造税务事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各部门、各单位在维护纳税人权益的同时,应努力发挥其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加强外部沟通与内部协调,努力增进征纳互信。

(四)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注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在服务的深度上下功夫,切忌工作表面化,流于形式。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创新维权救济手段和方式,赢得全社会及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实现共赢。

(五)严格纪律,强化考核。将该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行严格管理。对在处理涉税行政争议过程中,推诿拖延、不及时化解涉税行政争议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荆门市税务局纳税人维权救济事项办理单

2.荆门市税务系统纳税人维权救济事项台账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日

 

附件1

 

荆门市税务局纳税人维权救济事项办理单

 

受理部门:                            受理时间:                 序号:

受理类型

对税务干部举报投诉□     对纳税人举报□       行政争议□ 

维权事项

具体内容

维权方式

维权人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维权

事项

内容

维权人签名或盖章

处理意见

回复人

回复日期

税务机关名称:

受理人签名:

说明:1、本办理单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维权和办税服务厅维权窗口受理时登记使用;

2、有关行政争议的维权需上门并签字确认;


附件2

荆门市税务系统纳税人维权救济事项台账

序号

维权人

事项

(概述)

案件来源

受理日期

主办部门

是否上会审议

答复日期

答复意见

答复形式

报备

日期

自收

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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