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周转房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荆门市税务局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SW-2025-ZZFWX
2、项目名称:荆门市税务局周转房维修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2836.8元
5、最高限价:262836.8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市税务局周转房维修改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工程管理人员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到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如无法现场获取,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单位收件信息发至邮箱 774889959@qq.com 办理报名事宜。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5日08:3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地点: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财库[2022]19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官网(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jingmen/index.html)。
(三)政采贷相关政策:详情登录http://218.200.85.85:9999/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21号
联系方式:0724-236504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联系方式:0724-8604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0724-860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