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9日 来源:荆门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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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龙泉大道36号,邮编:448000,电话:0724—2636000,传真:0724—26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宝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切,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聚焦各项年度重点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涉税问题,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公告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收到2起纳税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均已按程序做好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制度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不断健全公开审核机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标准、流程规范,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告栏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职能、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指南、行政许可规定等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税务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监督保障,扎实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时间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3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才培养力度还不够大,培训形式比较单一。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培训形式,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有效提升专业化水平;二是积极培养人才后备力量,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的人才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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