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来源:荆门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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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龙泉大道36号,邮编:448000,电话:0724—2636000,传真:0724—2636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东宝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和东宝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奋力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东宝区税务局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健全公开审核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相关规定,东宝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职能、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指南、行政许可规定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东宝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税务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审批发布程序,保障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合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绩效考核指标,按年进行考评。按规定时间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东宝区税务局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901条,其中行政许可1086条,行政处罚791条,行政强制2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1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东宝区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东宝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一年度,东宝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不够高、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东宝区税务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对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专业化水平和责任意识;二是在进一步规范完善日常信息发布审批的同时,加强检查、督办、考核力度,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合规、准确及时;三是及时梳理最新税收政策,进一步拓宽发布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宣传辐射面,不断提高公众对税务信息的知晓度和获取税务信息的便捷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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