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6〕190号)附件一第三至第十九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决定举行湖北达权绿色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5年01月16日上午9时30分
二、地点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56号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十楼会议室
三、当事人
湖北达权绿色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案调查人员
彭纲、王娟、陈思
五、形式
公开听证
六、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条件
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七、申请方式
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5年01月15日上午12时之前到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审理股办理申请登记。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56号1002室
联系人:黄馨慧,电话:0724-239565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