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来源:荆门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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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有关内容,结合我局情况,现将《荆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荆门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第2号公告)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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