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惠“滋养”养殖业“畜”力壮大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 来源:荆门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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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钟祥市旧口镇大王庙村,一座座规模化的养殖厂房、一排排标准化的猪舍映入眼帘,这里就是湖北钟祥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所在地。

钟祥牧原主要经营范围为生猪养殖与销售、良种繁育、饲料加工,主要产品为商品猪、种猪和仔猪;目前投产10个养殖场,产能88万头,建成了2个年产46万吨饲料加工厂。钟祥牧原提供就业岗位1800余个,吸纳了不少当地农民就业;还建立了扶贫基金会,募集资金、物资帮扶困难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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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牧原作为钟祥市旧口镇的重要农业企业,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服务钟祥牧原,助力乡村振兴,国家税务总局钟祥市税务局旧口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主动出击,深入企业开展个性化专属服务。

税务人员深入研究与生猪养殖相关的税收政策,将复杂的政策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详细解读。他们讲解了生猪养殖、种猪销售等环节所涉及的全链条税费优惠政策,让企业充分了解自己可以享受哪些政策红利。详细解读了企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针对农业企业的特殊税收减免规定。通过政策辅导,公司对税收政策不再一知半解,而是能够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合理规划企业发展。2024年,该公司共享受各项税费减免5099.82万元。

“养猪方面我们是专家,但税收政策我们却是门外汉。感谢税务部门上门辅导,为我们讲解生猪养殖、种猪销售等环节所涉及的全链条税费优惠政策,帮助我们全面高效享受政策红利!”该公司财务负责人王迪感慨道。

税收优惠政策为牧原养殖的扩产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这笔资金可以用于引进先进的养殖设备、扩大养殖规模、提升养殖技术水平。税收优惠政策也让企业更加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牧原养殖配备了先进的粪污处理设施,粪污经过处理达到入田标准后,用作农用肥料,实现了种养结合的良性循环。这种绿色发展模式不仅为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也为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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