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7日 来源:黄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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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黄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等文件精神,以“强基工程”为契机,坚持法治引领,注重问题导向,将法治建设贯穿税收治理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税务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全年的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头雁效应”,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举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讲座或培训10余次。磁湖税苑·党语宣讲团开展专题宣讲7场,参学人员1400余人次。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严格落实《黄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市局党委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协调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定并落实《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委全年深入研究解决权责清单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涉税争议化解等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守组织收入原则,牢牢把握“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持续加强收入质量管理,严肃查处并坚决防止虚收空转、引税买税、提前征收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加强税源监控分析,提升组织收入的精准性和均衡性。2025年,全市税务系统组织各项税费收入实现量稳质升,税收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显著增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2.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政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实践,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高效惠及市场主体。统筹做好税费优惠政策“一政策一方案”精准推送工作。及时召开了3次政策和收入联席会议,下发了数个问题清单,深入探讨政策落实与组织收入的难点问题,促进各级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这些举措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助推了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

3.优化职能提升治理效能。圆满完成76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协调解决数电票推广等12项难点堵点,召开专题调度会10余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认真开展权责清单修订工作,进一步厘清职权边界,促进依法履职。

(三)严格税费制度落实,全面保障行政决策规范化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抓好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查,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程序正当、与上位法及改革方向保持一致。今年制定废止公告文件1件,开展文件清理2次,按要求做好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升制度建设质效。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按要求做好政策文件、招标等事项的公平竞争审查,认真应对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全面梳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效。

3.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贯彻落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各项要求,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参谋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税务行政执法质效。全面落实总局、省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举措,严格规范中南版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积极运用推广“税智法”平台实现日常执法监控和督导,提高执法质量。按季度开展行政处罚事项抽查,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反馈,按月向上级报送。2025年,全市税务系统办理行政处罚5000多户(次)。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2025年,全市共有1770余户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政策,免于行政处罚。

2.纵深推进执法三项制度。将“三项制度”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抓手,坚持按月开展自查工作,运用三项制度智能评估系统,及时发现并纠正各单位在税收执法音像信息记录模块和行政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审核平台的问题。2025年,全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共计32000多户(次);音像记录200多条,按期上传率和上传规范率均为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余户(次)。

3.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2025年聚焦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重点领域,聚焦模具钢、矿产品贸易和加油站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依托大数据资源,实施“穿透式”稽查,破获“成品油虚开”、“医美行业偷逃税”等典型案件多起,有力震慑了涉税违法行为,维护了公平正义的税收经济秩序。

(五)聚焦智能税务改革创新,推进税务治理现代化

1.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广“楚税通”“增量房手机APP”,非接触式办税事项扩展至228项,“非接触式”办税比例从2022年的85%提升至2025年的92.49%,纳税人进厅平均等待时间大幅缩短。数电票推广实现“从无到全”,2025年试点纳税人达8万多户,覆盖率99.81%。深化“强基工程”,成功上线“慧办平台”“税即视”系统,办税体验持续优化。

2.提升数据治理与共享效能。强化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经营者征管,累计报送涉税信息7.45万条,13500多户未办税户依职权纳入管理。我局参与搭建的财源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入选省级示范场景,整合31个部门108项数据需求,采集3800万条数据。完善跨部门共治机制,主动同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协调,确定协作意向,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税收共治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防范税费流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健全化解涉税矛盾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争议。2025年,全市共新收行政复议15件,切实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应对行政诉讼,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应对行政诉讼新收案件6件。

2.创新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建设,阳新县局“枫桥式”办税服务厅经验被总局推广。探索建立税费诉求智能化分析平台,以“新型涉税风险最先有感知”的优势,从分析、解决、优化三个环节发力,真正实现税费诉求的“未诉先办”“以诉咨政”。全年共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3.7万条,办结率100%。黄石市税务局牵头的税费矛盾争议“源头解”项目被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税务系统“税务蓝·发展红”党建引领工程揭榜挂帅优秀项目。

3.依法规范做好信访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事项,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办理流程,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信访工作秩序平稳,未发生因税务问题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

4.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急管理法治框架,明确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相关主体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确保应急举措于法有据。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压实各分局、各部门防范化解本领域重大税收风险的责任。不断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全年系统内未发生因应对不当引发的重大涉税舆情或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运行平稳有效。

(七)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推进税务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黄石市税务系统重点风险事项一体化综合监督防控推进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2025年,组织全系统学习《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了股权转让、风险应对、发票管理领域、稽查领域等专项督察,有效提升了风险应对质量,都塞了执法漏洞风险。

2.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围绕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2025年,公开政府信息年报1条、法治建设报告1条、税收统计4条、政府采购20多条。主动公开工作动态125条、政策法规170余条、新闻发布107条、政策解读37条,纳税服务100多条,自身建设20多条,热点问答100多条,营商环境专栏96条,新媒体产品10余条,全面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提升了税务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强化税收法治保障

1.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制定了《黄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坚持党委统揽、各部门协同的法治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发挥“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重要法治事项审批报告制度,审批报告复议诉讼案件20余件(次)、法治建设进展情况10余次等。

2.建强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治指导员制度。全市现有法律顾问团队1个,公职律师17名,法治指导员101名。机关科级干部平均年龄降至43.3岁,青年干部占比提升至35%,“三师”(税务师、律师、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突破120人,队伍结构持续优化,专业能力稳步提升。

3.深化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围绕“税收·法治·公平”主题创新开展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政策宣讲、“走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采访、“健康体检”、政策直播、沉浸式普法以及多部门协同合作等方式,助力企业合规发展。组建“磁湖税苑·党语宣讲团”,开展税收普法活动200余场;聘请“税务体验师”150名,覆盖企业、高校、社区等领域,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显著增强。全体税务干部参加“全国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兴税”平台、“强基工程”各类专题培训学习远超60学时,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100%,税务干部执法水平有效提高。

二、目前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高。目前,在税务行政执法实践中,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不严谨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领域的执法风险应对效果有限,矛盾突出,导致涉税复议诉讼呈现增长态势。

(二)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法治意识仍有欠缺,系统学习不足,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有待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不足问题依然存在,专业人才尤其是税收大数据分析、风险应对、高端稽查等领域的复合型人才仍然短缺。

三、2026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化法治思想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自觉把党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方面、各环节,重点抓好贯彻落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压实各级党组织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党建与法治业务更深层次融合。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确保红利精准直达。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推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公平高效解决涉税争议问题,依法妥善应对涉税行政复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面构建更加公平、高效、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在全市推广提升税务执法质量“智慧行”项目,通过智慧化手段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发挥“税智法”、“三项制度”、“说理易”三大平台的作用,规范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坚持说理式执法,严格重案审理,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和权责清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倒逼执法规范。

(四)持续夯实法治人才基础。持续为基层减负增效,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全面加强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法治指导员的培养使用,加强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和归口管理,实施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实战练兵、专业培训、人才库建设等方式,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税收法治铁军,为税收法治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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