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来源:黄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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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黄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黄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等文件要求,坚持法治引领,注重问题导向、推行良法善治、推动税务法治建设持续推进,税务治理能力在法治方式下持续提升,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23年度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成绩显著。组织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全市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和轮训多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讲座4次,组织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系统认真开展二十大学习宣传,参加省局以“担当作为建新功”为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开展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

 二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关键,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主题党日学法、法治培训等方式,逐步形成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支部学习打好基础、党员自学注重提升“三位一体”的学习格局。每月督办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定期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开展会前学法,研究或议决依法治税重要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日常绩效考核。全年,通过专题会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党委会等共开展学法10余次,研究法治相关工作10余项。积极向依法治市办报送法治进展情况和法治信息。我局法治绩效考核连续第五年获得优秀等次。

三是法治调研和督察工作行之有效。认真开展各项法制制度意见征集10余次,积极开展全市涉企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成法治督察专项工作3次。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承诺制调研、执法工作调研、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公益诉讼工作调研等多项调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更好发挥税收作用

一是组织收入攻坚战成果显著。面对税收收入同期基数高、市直重点企业减收多等困难因素,我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的基础上,科学研判收入形势,系统谋划措施办法,全面推行会计监督系统,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财力支撑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精准推送和推广运用“黄石政策计算器”平台,多措并举确保税费支持政策快准稳好落实落地。

三是法治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统筹制发了《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跟踪督导落实。围绕营商环境评价量化指标抓实抓细抓优业务基础工作,提升工作质效,荣立黄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集体三等功。今年,根据最新政策办理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工作,切实做到能够实事办结的事项全部当场办结,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办理行政审批合计6838户次。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得到落实,认真做好审查台账,坚持按季报送审查统计数据,累计报送12期。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开展动态管理,不定期开展落实情况调查研究。证明事项承诺制落地见效,2023年,证明事项承诺制发生业务41292件,使用告知承诺制办件为9047件。认真推行“法审无忧”试点项目,全力打造“执法风险无忧”“权益保障无忧”的营商环境样板。

(三)完善执法各项制度,筑牢税收法治根基

一是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落实。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不断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核等工作水平,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定期开展文件清理,提升制度建设质效。

二是依法决策工作扎实推进。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暂行办法》,各单位党委严格落实各项议事规则等决策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积极参加涉税、涉法事务,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件(次),审查合同协议23件,信访、复议案件6件,疑难专案服务2件,对外谈判2次,仲裁、诉讼案件代理6件等。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和法治税务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持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精确执法重点工作突破进展。今年是精确执法收官之年,根据精确执法重点事项清单制定工作计划,我局提前谋划、主动出击,抢抓各类时点素材,对外发布精确执法宣传稿件共计50篇,其中国家级媒体7篇,省级媒体34篇,市级媒体9篇,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持续发力。不断深化三项制度工作,认真开展日常管理和督办。坚持按月组织全系统开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要求立行立改。2023年,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共计13022户次,其中准予行政许可6944户次,欠税信息3903户次;音像记录453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8户次。

三是税务行政处罚工作严格规范。组织召开全市执法人员参加最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培训会议,全系统各单位开展集中学习和轮训。按季度开展行政处罚事项抽查,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反馈,按月向上级报送。积极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2023年,全市共有3322户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政策,免于行政处罚。

    四是打击违法犯罪卓有成效。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全年,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119户(含省市两级),抽查范围覆盖省、市级重点对象名录库、高风险行业领域等,共查补税费合计12055万元。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2023年,黄石市税务局稽查局获“2022年度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五)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争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快速响应化解涉税风险彰显速度。健全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完善纳税人诉求市县两级响应制度,出台《税费诉求快速响应管理办法》,24小时快速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积极处置舆情监测平台各类涉税舆情风险,对投诉咨询问题做到即时受理、限时办结。2023年,纳税服务中心共接收、转办并处理4个平台工单3924件。

二是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和处理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牢固树立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理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税费E站”服务进社区工作应急管理制度》等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同时,各级税务部门网络舆情机构负责与各级税务部门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日常联络,建立7×24小时协作沟通机制,确保快速响应处理突发应急事件。认真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着力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调处机制,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妥善应对复议应诉工作切实维权。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认真应对复议诉讼案件,全年应对行政诉讼3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上年结转案中止审理1件,成功化解了涉税矛盾,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督导,指导基层办理公益诉讼相关案件4件;认真指导基层化解各类涉税矛盾,减少涉税风险。

(六)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促进规范透明履职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卓有成效。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全年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按期办结率100%。充分利用“黄石税务”公众号这一主阵地,推进多元传播公开各类信息,2023年,市局内外网站、新媒体共布信息2083条,“黄石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99条,其中原创214条,工作日均发布相关涉税信息,日均2条信息。

二是强化监督工作倒逼执法规范。全面推广内控监督平台,运用内控平台进行风险防范与疑点核查工作。积极落实执法考评制度,按月完成全市税收执法过错的考核和申辩调整。通过对税收执法行为常态化、精准化、一体化监督问责,全市税收执法质量显著提升。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年共承办6件人大政协提案,其中主办1件,会办5件,获得肯定。

(七)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一是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提升智能化水平。稳步开展电子发票上线推广工作,认真落实《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纳税人上线推广方案》和《统一身份管理平台上线数据清理及岗责初始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所有县市区局集中开展了初始化配置和各项测试工作,圆满完成省局各项测试任务。全面推进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建设和应用,逐步实现税费信息智能归集。

二是政务数据共享推进精诚共治。加强风险应对专业化分析,提升风险应对质量。深耕信息化运作,强化数据管理责任,强化数据管理及分析应用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政府“智慧城市”建设,2023年,对市委、市政府、人社局、政数局等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共计8个批次,涉及税费数据5.2万余条。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治能力素养

一是法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配优配强税收法治干部队伍,夯实税收法治人才基础。今年新增法治指导员43名、公职律师8名,进一步发挥法治指导员、公职律师在日常涉税、涉法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对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税务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加强税务干部培训,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专题学习。把好执法第一关口,认真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积极组织线上平台3个月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线下2期共22天的集中学习,加强日常督学督考和情况通报,提升新进公务员法律基础知识和业务水平。同时,组织全系统年轻干部开展知识技能考评、各类讲座、专业培训等活动,引导年轻干部扣好依法行政、廉洁从税“第一粒扣子”。

三是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有声有色。持续推进税收“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落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重要时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覆盖人群超过10万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良好氛围。加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宣传精品,制作《春雨润苗 税惠振兴》制作《“税费E站”新体验:家门口的办税厅》公益广告报送参加“税眼看湖北”短视频大赛获得优秀奖;制作《寻找“一带一路”中的“税收印记”》等5部短视频参加“亚洲微电影节税收单元”短视频大赛;制作《探寻一颗松花皮蛋的新生》《拒绝贪腐 从我做起》2部短视频参加“税眼看发展”第四届全国短视频大赛;承接省局“税润老字号”“便民春风体验行”“专精特新背后的税力量”“跟着文物学税法”短视频参加“税官讲税法”等重点宣传项目,增强税收普法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目前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一方面随着税收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纳税人维权意识增强、维权手段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执法提出更高的诉求。另一方面受传统的征纳之间属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影响,个别执法人员在征税人观念中依然粗放式执法,轻视优化服务,税收服务理念有待增强,个别人员在执法理念上没有融入社会经济的时代需求,忽视纳税人在征纳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说理式执法水平欠佳,不能积极回应纳税人的期待。

(二)两法衔接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部门重视效率,兼顾公平,司法部门更重视公平,兼顾效率。这种差距导致税务部门更加重视实质正义,追求经济效应,而司法部门则更加重视程序正义,追求社会效应。二者的立场、角度的不同,导致在处理涉税争议时最终拿捏的标准和尺度也会有所不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和相关流程需要更进一步完善。

(三)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个别税务干部缺乏法律敬畏感,缺少相关法律知识学习,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缺失。二是责任心不强。个别干部抱着得过且过、差不多就行的工作态度,忽视规则和程序,工作质效不高。三是综合能力不足。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税收业务不牢固、专业知识结构单一,习惯于凭经验执法,缺乏解决复杂涉税和执法问题的能力。

三、法治建设惠民生促发展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建引领税惠民生。组织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职责,有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服务对象、生产一线和基层单位,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着力在基层第一线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在基层第一线倾听群众的原望和呼声,制定实事清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入贯彻落实总局“便民春风”工作要求。

(二)全面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创新税法政策宣传,以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宣传渠道为载体,加强对退税减税的政策指引、难点解读和新闻宣传,持续扩大宣传效果,切实提升税法知晓度、遵从度。

(三)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精确执法工作,深入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进一步落实税务执法工作规范,深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规范的理解运用,规范行使执法裁量权,确保“同案同办”。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非强制性”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持续推行说理式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组合式税费扶持政策,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对政策效应进行分析。拓宽纳税人的办税方式,打造多元化办税,实现立体化的高效办税体验,将税收营商环境落脚在实现纳税人满意度的持续提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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