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2日 来源:黄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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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等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ubei.chinatax.gov.cn/huangshi)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磁湖东路8号,邮编:435000,电话:0714-6234331,传真:0714-6223362)。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逐步规范公开过程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优化纳税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市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对市局机关和县市区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三)完善公开渠道。一是在黄石市税务局互联网页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在“黄石税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三是在黄石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开。四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发布,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如主流媒体网站、黄石日报、东楚晚报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5条(原国税局646条、原地税局165条、合并后税务局40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条(原地税局1条、合并后税务局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3条(原地税局1条、合并后税务局2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31条(原国税局566条、原地税局148条、合并后税务局31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条(原地税局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8条(原国税局25条、原地税局8条、合并后税务局3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原国税局55条、合并后税务局52条)。

(一)加强征管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开,服务改革发展大局。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总局、省局的要求,原黄石市国家税务局、黄石市地方税务局合并,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7月5日挂牌,7月20日黄石市各县(市)区税务局统一挂牌,实现了国税地税合并(市)县区“全覆盖”。一是新机构挂牌后,按要求市局及时发布成立公告、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二是根据机构改革进程,对合并后全系统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开。三是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便捷办税缴费的需求,将办税服务厅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税缴费。

(二)加强税务行政权力和执法公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在市局互联网页上发布黄石市税务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对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强失信联合惩戒。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案例指导制度,实行“同案同办”,确保执法行为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税收决策、重案审理、复议诉讼、信访维稳等税收实务。落实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及实施联合惩戒情况。

(三)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回应纳税人政策需求。一是利用办税服务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主动公开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特别是加大个人所得税新政、减税降费有关政策的宣传与解读。二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针对纳税人对税法宣传需求较大的实际,在黄石电视台、东楚传媒集团、云上黄石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针对不同纳税人群体开展分类培训,为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专场培训辅导,采用多种形式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收法律政策热点问题,联合黄石电视台、东楚传媒集团、云上黄石开展“个税新政”主题报道,最大限度的满足纳税人需求。

(四)做好税收征管及纳税服务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确保改革后各项工作平衡有序,发布做好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对新机构挂牌后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予以公告。加强非正常户和欠税管理,及时发布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公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多元化办税体系,实现“一窗通办”全覆盖”。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托银行、人社、政务中心等社会服务场所,搭建自助服务厅,推行网上预约办税和移动办税。创新“新办开业+申领发票”一站式服务,推广“线上申请、邮寄送达”等发票便利化服务举措,打造不动产交易“一窗联办、集成服务”模式,全力打造全省优化税收营商化境试点样板。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未收到公众关注热点办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在着力拓展内容、丰富公开载体、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公众需求的增长,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和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待改进。2019年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管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激励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和报刊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素材,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逐步建立与公众需求相适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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