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1日 来源:黄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电子版在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ubei.chinatax.gov.cn/huangshi)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磁湖东路8号,邮编:435000,电话:0714-6234331,传真:0714-622336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落实《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为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公开过程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优化纳税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贯彻落实条例的做法以及制度建设方面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以市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加大领导力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2、健全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做的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公开的信息,按照审查原则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人头,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4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按照《条例》第四十二条要求,进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把审查、保密工作,做到按规范发布。建立了信息发布管理员实名登记。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制定责任法制,按照“三级审查”原则进行管理,根据总局、省局的工作要求及时发布相关数据信息。

(五)平台建设:按照总局、省局关于网站集约化管理的要求,统一由省局为市州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由于新《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重新修订实施,我局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按要求及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

(六)监督保障:加强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对市局机关和县市区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将修订后的《条例》下发,组织相关认真人员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动制作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2431条,行政处罚177条,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全年共计1392789552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4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7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5

27895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申请人为自然人,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给了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5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无针对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在着力拓展内容、丰富公开载体、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工作成效与总局、省局有关要求及公众需求的增长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业务培训不够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仍存在公开不及时等情况;三是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渠道、公开方式仍不够开阔。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积极安排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我局各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管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激励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和报刊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素材,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逐步建立与公众需求相适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6件(1件主办,5件会办)。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4件,均已全部及时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