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来源:黄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改革发展,注重良法善治,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不断提高税务治理能力,为服务地方发展大局贡献税务力量。现将一年来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主要做法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治税务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党建引领,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制定本级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年度终了各级税务部门层报清单落实情况。

二是法治税务建设推进机制日益完善。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报告等基础制度,定期主持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日常考核,每月报送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半年报送工作报告,不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或议决依法治税重要工作10余次。在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考核中,我局连续第四年获得优秀等次。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税务工作基础

一是税收法治理念不断深化。围绕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会前学法,全员法治培训和中心组学法活动。今年开展法治讲座2次、培训6次,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系统营造学法用法氛围,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各级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日益精进。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设立黄石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今年推荐1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才申报公职律师,全市建成2个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制度建设、重大案件、民事活动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作为智库的参谋和指导作用。大力推广学习兴税平台,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把好执法第一关口,认真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工作。2022年34人参加全国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97.06%。

三是税务普法宣传亮点纷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截至目前,开展法律进机关6场次、进企业462场次、进学校6场次、进社区115场次、进农村6场次。一批短视频作品在省级以上新媒体展播,《税税念》《我劝你善良》分别获得第二届平安黄石“三微”比赛最佳系列作品奖和《优秀微电影》。《大道至简创品牌 税法学堂放异彩》工作专报获得了省局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推动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被经济参考报app刊发;《税收普法润童心 学生直呼“真过瘾”》稿件分别被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湖北法治网、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刊登推广。

(三)健全法治税务职能体系,推动税务部门履职尽责

一是税费收入组织工作依法依规。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和大规模退税减税政策落地,我局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全市各项收入增速在去年高增长、高基数之上再创新高,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财税)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二是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推出具有黄石“地方特色”的服务举措,完善了“郑税官”工作室建设,推出“税费E站”在全市133个社区全覆盖,实现个人参保缴费进社区“就近办”“网上办”,启动了“一企一户一策”等创新项目的建设。创建“政务服务小屋”,设立24小时自助办税专区;建立“税务专邮”通道,实现网上24小时即时受理,城区邮寄服务由“当日递”升级为“半日达”。推广“一事联办”,“一网通办”,优化企业注销业务,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税务注销近9000户;拓展 “非接触式”办税,全市业务办理总量为440多万笔,其中网上办理390余万笔,办理比例为88.64%。提升办税效率,窗口平均每笔业务办理时长4.43分钟,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专项活动25人次,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问题34个;开展对外宣传辅导30余次,培训5000人次,开展惠企优惠税法政策宣讲,吸引200余家企业实地参加,近30万人次在线观看。

三是法治营商环境成果显著。认真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证明事项承诺制发生业务44784件,使用告知承诺制办件为3219件。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新政策制定、新文件出台、重要管理方案实施开展全面审查,避免制度和决策风险。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获得政府认可,参加全市公平竞争工作交流。倾力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扎实做好退税减税工作,2022年共为3660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为13488户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35391户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优惠。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税务治理能力

一是文件管理严格规范。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文件解读、备案审查、清理制度,全年开展专项清理2次,积极配合省局,对总局200多份文件认真清理并及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清理意见反馈工作。

二是行政决策制度有效执行。各单位党委严格落实《中共黄石市税务局委员会议事工作规则》、《黄石市税务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等规定的程序、范围进行重大事项决策,落实税务机关“三重一大”等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所有重大决策均在广泛听取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后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法律顾问制度发挥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近50次,合同审查23件,信访、复议审理等5件,仲裁、诉讼案件代理5件,出具法律文书及书面意见近10次,用工和历史遗留专项服务2次,协调公检法机关4次,开展法治培训授课1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精确执法有为有度。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积极做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工作跟踪问效,按月向省局报送落实情况。积极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让纳税人体会到税务执法的温度。2022年全市共有3540户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政策,免于行政处罚。完成说理式执法典型案例,运用说理式执法完成重案审理2件,指导基层将“说理式执法”贯穿到日常税务执法全过程,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是执法三项制度纵深推进。不断深化三项制度工作,认真开展日常管理和督办。2022年,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共计13797户次,其中准予行政许可9257户次,欠税信息3328; 音像记录326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72件。

三是打击涉税违法刚柔并济。全年稽查立案全部结案,认定违规20户,认定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4户,有力震慑了虚假骗退税行为。按照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开展执法,采取宽严相济、法理相容的“温度执法”,对约谈自查企业给予容错纠错空间。

(六)健全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应对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应对突发事件有规有度。牢固树立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理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出现突发事件及重要敏感舆情,在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的同时,应当第一时间向本级网信部门报送,网信部门应将突发事件涉税网络舆情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常态化监测、排查和分析评估,及时将舆情信息通报给税务部门,并提示风险隐患。同时,建立会商研判和联动处置机制,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相关应急事件的预案,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涉税舆情风险。各级税务部门网络管理、网络舆情机构负责与各级税务部门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日常联络,建立7×24小时协作沟通机制,确保快速响应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二是快速响应化解涉税风险。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健全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完善纳税人诉求市县两级响应制度,出台《税费诉求快速响应管理办法》,24小时快速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积极处置舆情监测平台各类涉税舆情风险,2022年共接收、转办、处置4个平台工单3350余件,已全部处置办结。

三是维权调解化解矛盾切实有效。我局妥善应对行政复议,发挥复议的纠错和救济作用。2022年,应对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案件审结1件,复议前调解撤案3件,中止审理1件,成功化解了涉税矛盾,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3件。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市局内外网站共发布信息1995条(不含执法公示平台数据),其中内网发布1018 条,媒体视点 385条,外网发布977条。同时,及时按要求公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和年度执法数据。

二是公益诉讼应对堵塞管理漏洞。2022年全市涉及公益诉讼案件12件,我局以应对公益诉讼为契机,积极响应检察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内部信息交换机制,层层堵塞税费管理漏洞,有效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

三是内外监督合力发挥作用。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梳理税收和行政执法风险,制定了内部风险防控计划,监督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共制发了风险提示六期,组织全系统开展内控自我评估工作,并对梳理的风险提出防控措施,形成事前防控、事中监督、事后纠偏的闭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截至目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受到代表委员的肯定。

(八)健全法治税务建设智能体系,全面推进以数治税

一是风险管理发挥作用。全面贯彻落实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发挥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收征管中的堵漏增收和实时监督作用。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全省先行区试点。通过完善指标体系、严格扎口管理、强化二次分析等手段,使中高风险识别命中率提升到87.01%。我局上半年“税收风险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指标分别获省税务局0.098、0.016加分。

二是政务数据有效共享。深耕信息化运作,强化数据管理责任,数据获取,分享应用,提供数据管理及分析工作。厘清税收数据提供工作流程和职责,制定了《内外数据提供规程》,进一步推进涉税信息共享,保障涉税信息安全。目前,共计对系统内外各部门提供涉税数据92942条,其中对市税务局内部科室提供数据79720条;对市委宣传部、人社局、经侦、发改委、文旅局等外部门和单位提供数据13222条。

三是“互联网+”监管执法深入推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4号)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开展对内培训、对外辅导,完成预先服、随票服、网格服等。截至目前,全市全电发票受票近3000份,价税合计38000余万元。同时,依托“金三”系统、政府部门开发的优化营商环境管理系统,以现有纳税信用等级为基础,按照“绿色”、“黄色”、“红色”标记纳税人的动态信用积分,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依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与服务,“无风险不打扰”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是税收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治环境不断优化,纳税人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在税务执法过程中,不仅对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要求,对合理性也提出了诉求。但部分税务人员受传统征管方式的影响,在执法理念上没有融入社会经济的时代需求,忽视市场主体在征纳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个别税务人员的执法观念依然是“重实体、轻程序”,选择粗放式执法,轻视优化服务,不注重说理式执法,给税收执法带来风险。

二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税务干部缺乏风险意识,法律素养不高,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感,不能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部分税务干部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忽视工作规则和程序,得过且过,缺乏负责的态度和服务的精神,工作质效欠佳。还有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不足,税收业务不精、专业知识结构单一,习惯于凭经验执法,无法胜任面临的税收风险挑战,缺乏解决复杂涉税问题的能力。

三是工作机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有些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够,主动参与热情不高,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项机制还未充分发挥作用,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同时,内部执法责任制、执法督查制度等依法行政监控制度不够严密,个别单位的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中暴露出来的不足仍然未有效规避,现有的内控监督机制还没有全面发挥应有作用。

(二)工作建议

  一是不断增强税收法治理念。要求税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始终将法治思维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实施税务执法时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理性维权,以法治思维构建税收秩序,以法治方式化解税收矛盾,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税收工作发展。转变执法理念,切实改变“一刀切”式执法、经验式执法,以科学的执法理念驾驭精确执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执法和服务深度融合。

二是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团队机制,完善“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的税收法制队伍,对税务执法依据提供法律保障;完善“业务能手+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的税收专业队伍,对涉税事实认定提供业务支持,更好发挥应诉“智囊团”作用。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重点针对执法法过程中易出现的风险点、政策的易混淆点开展;注重培训方式的有效性,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

三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必须将依法行政放在全局的高度加以整体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依法行政相关机制和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基础制度,优化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设计执法监督制度,明确分工和细化依法行政内容,通过分解工作任务,整合工作资源,推进部门协作,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三、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建引领夯实基础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工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审批报告制度等各项基础制度,做好日常法治工作和专项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和学法教育,完成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和报告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二)持续推进精确执法工作。继续推进“首违不罚”、“税案说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说理式执法等重点项目,严格文件管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执法新体系初步形成。

(三)倾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狠抓优惠政策落实,及时回应政府和市场的涉税政策诉求,为领导决策和地方发展提供参考依据。落实惠企政策,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结合精准监管、精细服务工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行证明承诺事项制、“即办”、“容缺办”,推进“一事联办”、“一网通办”,拓展 “非接触式”办税,创新办税服务方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执法监督,切实有效促进市场环境提升,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五)全面提升税务治理能力。结合智慧税务建设,持续推行“三项制度”。认真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工作,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坚持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为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