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铁山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来源:黄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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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铁山区税务局综合各项数据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铁山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开发区·铁山区、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加强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主动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对外公告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以及办税服务场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监督救济、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非正常户认定信息、欠税信息共计308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铁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列明申请接收渠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及办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对办理环节予以登记,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明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公文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税费热点问题。根据上级要求,积极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税务总局开展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学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操作规范》,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及时回复申请,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按规定时间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纳入2022年绩效管理考评规则和考评指标,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促进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及时公开。增强风险意识,对法定不予公开的,属于内部工作的,以及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政策文件,严格保密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依法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20条,作出行政处罚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铁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应更加主动;二是信息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应更加全面;三是监督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细化,公开制度应更加健全;四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展,公开方式应更加多样。

对照上述问题,2023年铁山区税务局将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丰富税费政策解读形式,在推进政策图解的同时采取制作视频等方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二是加大培训及宣传力度,加强对税务干部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增强各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务信息公开的途径、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源,享受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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