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0日 来源:黄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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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6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43号,邮编:435100,电话:0714-876286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和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关切,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统筹做好信息公开、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促进税费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中的功能作用,为税收中心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抓好税收政策公开,主动公开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在办税厅设置多媒体电子触摸屏、LED电子显示屏、开设宣传栏、放置宣传资料架等方式,将最新税收政策直观地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公开,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涉税信息。2025年通过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共公示执法事项3838户次;执法人员信息247条;非正常户815户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5户次;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3户次。

(二)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答复主体、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等规范处理程序,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处理质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及时归档资料,确保受理转办有据可查、全程留痕。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共7件,按期办结率100%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审查流程,实现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的全流程管理。以网站和新媒体检查为抓手,持续做好发布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深入推进税务网站集约化管理,着力打造税务新媒体矩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显示屏信息推送、公告栏等线上、线下平台的日常维护流程,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专题化、集约化做好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形成线上线下互通的税收宣传网络。2025年,我单位在新华网、学习强国、中国税务报、青少年税法学堂、云上黄石、黄石司法等新媒体发布税收宣传152篇。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按规定时间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纳入2025年绩效管理考评规则和考评指标,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促进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及时公开。增强风险意识,对法定不予公开的,属于内部工作的,以及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政策文件,严格保密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1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11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11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

0

0

0

0

11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还存在着主动公开内容充分性、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水平、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细化落实。三是发挥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作用,加强网站栏目设置和优化,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政府信息主动推送、智能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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