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1日 来源:黄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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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编制。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和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关切,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统筹做好信息公开、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促进税费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中的功能作用,为税收中心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持续抓好税收政策公开,主动公开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网站栏目的信息采集、更新、审核、发布、考核等管理和维护工作,不断拓展涉税信息公开面,保障网站信息及时更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涉税信息。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在办税厅设置多媒体电子触摸屏、LED电子显示屏、开设宣传栏、放置宣传资料架等方式,将最新税收政策直观地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公开。在学习强国平台、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极目新闻、黄石日报、东楚晚报、今日大冶等媒体发布税收新闻9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登记、受理、转办、答复等程序,确保流转顺畅、内容合规、要件齐全,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4年,向社会公开执法人员241名、欠税信息1359条、非正常户认定628户、行政处罚信息35条,6户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和四类的企业名单。对申请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审查,按程序进行办理。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安排专人日常巡网,定期检查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审核情况,确保限期时间内对平台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工作任务进行保密审核。通过黄石市税务局网站、“云上大冶”App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平台信息准确及时。

(四)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方面

明确信息发布范围,严格审查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审核程序,各类信息发布前均按规定填写《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切实把牢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避免发生信息失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对不予公开的内容严禁对外发布,对依申请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办理。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

大冶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压实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强化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有效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5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还存在着主动公开内容充分性、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水平、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细化落实。三是发挥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作用,加强网站栏目设置和优化,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政府信息主动推送、智能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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