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来源:黄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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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6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43号,邮编:435100,电话:0714-876286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和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关切,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

(一)不折不扣落实主动公开

持续抓好税收政策公开,主动公开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在办税厅设置多媒体电子触摸屏、LED电子显示屏、开设宣传栏、放置宣传资料架等方式,将最新税收政策直观地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公开,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涉税信息。在学习强国平台、中国经济时报报、湖北日报、极目新闻等省级以上媒体和黄石日报、东楚晚报、今日大冶等媒体发布税收新闻160余条。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登记、受理、转办、答复等程序,确保流转顺畅、内容合规、要件齐全。2023年全年,向社会公开执法人员171名、公开权力与责任清单10项,行政许可信息3327条,行政处罚信息39条,非正常户认定1197条。对申请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审查,按程序进行办理。

(三)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负责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审核平台相关工作,限期时间内定对平台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工作任务进行保密审核。通过黄石市税务局网站、云上大冶App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平台信息准确及时。

(四)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审查

严格审查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各类信息发布前均按规定填写《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切实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失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对不予公开的内容严禁对外发布,对依申请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办理。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大冶市税务局党委重视,分管局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压实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强化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形成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够充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办理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细化落实。三是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办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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