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黄冈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整体部署,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推动黄冈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法治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必修课程,开展集体学习12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57人次。按“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要求,按期推进普法工作规划和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普法宣传、青少年税法宣传、税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组织开展税务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提升了干部法律意识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全市税务系统始终扛牢组织收入主责主业,依托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按照“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的工作策略,努力克服多重减收因素叠加的不利影响,实现了税收收入与经济税源大体匹配。共撰写反映经济税源变化、税收政策落实等工作汇报、报告等40余篇,组织召开收入工作推进会、分析会等组织收入专题会议8次。二是持续推进税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一把手”抓总、“一盘棋”统筹、“一张网”管理、“一条线”推进的“四个一”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第33个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对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以及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开展全覆盖宣传辅导,累计开展线上和线下宣传辅导培训93场,参与人达6万余人次。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围绕“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这一主题,全面落实4个方面36项惠民利企服务举措,提高“好办事”的便利和“办成事”的效率。继续同工商联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积极参加“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切实为小微市场主体办实事、解难题。建立健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和响应机制,以联席会议制度为核心,持续开展诉求解决闭环管理,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
(三)持续加强税收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日常清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自查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对业务科室制定的一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确定性和系统性。
(四)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则。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坚持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年度预算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事项讨论、决定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2024年,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85份,参与涉税争议咨询34次,参与局内重大政策研讨9次,审核合同46份。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充分运用“三项制度”执行质量智能评估系统,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定期组织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不断提高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质量。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0285条,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195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35件。二是严格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持续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以及审理员制度,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质效。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做好《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宣传培训和新旧裁量基准适用的衔接工作,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按季度对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描述不清、法律适用问题错误、处罚决定不符合基准、超过五年处罚、未保障陈述申辩和听证权等8类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稳妥做好信访工作,全力以赴抓源头、防风险,压实责任、推动化解,掌握工作主动权。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各项应急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流程,在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前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舆情管理,避免引起重大舆情和社会负面影响。
(七)完善权利救济纠纷化解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依法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涉税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作用,力争“复议一案,规范一片”。2024年,黄冈市税务局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5件,全市税务系统无应对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推动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交叉监督检查2次,发布检查通报2期,向有关县(市、区)局党委下发《履职提示》6份,向有关职能部门推送《工作督办》12份。持续实施重点工作督导,对《意见》落实情况、成品油消费税提级监管、出口退税监管新机制、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重点工作开展工作督导,较好的促进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规范开展。抓实抓细执法责任制落实,以促进履职尽责、保障政策落地为目标,精准规范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九)推进智慧税务改革创新落实。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措施,目前“非接触式”服务事项达 233 个,已涵盖主要办税缴费事项。积极应用征纳互动服务新模式,依托金税四期建设,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打通业务办理和税费辅导服务。目前已累计解答涉税咨询17.28万人次,智能互动3.1万次,人工互动成功率均达到95%以上。依托征纳互动跨区域协同能力和服务运营体系,推动实现税费业务跨区域通办,2024年,已办理省内跨区业务1916笔,跨省互动302笔。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制定了《黄冈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了十大类20项具体责任事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依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领导小组等领导机制,加强工作统筹、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进一步强化法治对税收工作的保障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黄冈市税务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我们进一步规范执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组织协调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涉及到多个业务部门,需要探索更合理高效的工作模式,组织协调各部门协同推进;税收法治人才队伍建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专业出身的比重不高,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比例更少,缺少既懂政策业务又熟悉法律知识的综合人才,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法制工作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黄冈市税务局将进一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找准切入口、把准着力点,着力解决在规范执法上的难点堵点问题,更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全力推动黄冈税收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税收法治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科学规划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结合黄冈税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自觉把党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力争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获得更多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按照总局、省局关于减税降费工作要求,拟定全市税务系统减税降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发挥税费优惠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狠抓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和效应分析。高质量办理好各类涉税文件,及时回应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的涉税政策诉求,为领导决策和地方发展提供高质量参考依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严格制度执行,确保法治税务治理能力迈上更高台阶。严格落实《湖北省税务系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入推进税务精确执法实施方案》,推广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质量评估机制,认真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工作,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大力推行“非强制性”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持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推动执法行为再规范、执法方式再优化。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范税收政策管理。
(四)强化学习培训,推动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更高水平。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资格管理规定,推动各级税务机关加大力度、改进方法,切实提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力度,为公职律师、法治指导员搭建业务交流平台,严格开展考核评价,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加强税收法治人才的实践锤炼,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为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