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来源:法制科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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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整体部署,按照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高质量推进黄冈市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收工作实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法治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必修课程,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治、强管理、防风险、提效能”专题培训,切实加强全员法治教育。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全市税务系统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坚持收入原则不动摇,克服各类困难及不利因素影响,积极采取堵漏增收举措,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实现税费收入快速增长,税收增速在全省领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23年,全市税务部门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490.83亿元。二是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均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建立问题快速反应和问题直报制度,搜集基层在税费优惠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问题回复、评价和上报,及时有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政策落实中的难点痛点。深入贯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四个有人管”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督审等部门监督作用,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任务有序推进。2023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4.84亿元。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5批109条便民服务措施,继续同工商联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积极参加“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切实为小微市场主体办实事、解难题。对照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9条措施等,指导督促各单位采取实地走访、线上询访等形式面对面、点对点为纳税人缴费人送政策、解难题,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着力打造互通互信的征纳关系,先后走访纳税人缴费人6.3万余户,收集解决问题34条,赢得了纳税人理解支持。

(三)持续加强税收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组织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规定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和税务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组织认真学习总局、省局各项税收政策以及解读文件,准确把握当前税收工作热点、难点,深入开展座谈及实地调研,找准发展过程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的弊端,提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方法以及影响发展的症结,及时向上级部门做好政策反馈工作,助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四)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则。更新完善《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坚持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年度预算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二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团队,保证法律服务团队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着力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认真贯彻落实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方案,按照方案中明确的试点任务、重点项目,精心组织实施专项试点工作。按月制定年度宣传计划,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精确执法宣传活动,提升系统上下对专项试点工作的知晓度和重视度。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全面提高执法效能。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7572条,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564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52件。三是做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持续规范税收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充分尊重纳税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告知权、听证权、复议权等。严格按照“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流程操作,把握重案审理时间节点,做到案件及时办结不逾期。2023年,共组织重大税务案件研讨会16次,解决案件程序、实体问题21个,审理重大税务案件78件。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稳妥做好信访工作,全力以赴抓源头、防风险,压实责任、推动化解,掌握工作主动权。全系统开展新一轮信访风险隐患大排查,压实压紧包保责任,加强与政法、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加密信息交换频次,突出抓好关键节点的风险隐患排查,对重点人员可能的串联信息进行提前预警,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坚持信访重大事项“零报告”制度。

(七)完善权利救济纠纷化解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依法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涉税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作用,力争“复议一案,规范一片”。2023年,市局接收行政复议案件5件,审理终结5件。全市税务系统应对诉讼案件6件,其中行政诉讼3件,民事诉讼3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一是加强纪检部门的两权监督。落实好税务总局“1+7”“1+6”制度文件精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改革走深走实。深化运用纪检机构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党风政风监督数据平台、智慧监督平台,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确保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合法、规范、正确行使。深化拓展清廉机关建设,做实做优“纪检委员时间”,推进纪检与业务融合,纪检委员全流程跟进重大税收工作任务,紧盯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以防范执法风险、廉政风险为中心,前移监督关口,提前纠偏正向。二是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结合各级税务机关执法督察发现问题、外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内控监督平台扫描确认问题,严格追究过错责任。抓实抓细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常态化监控指标运行情况,严肃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开展专项执法督察。全面深入开展存量房交易涉税问题、办税服务厅涉税风险专项执法督察。强化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全面梳理稽查部门转交的“一案双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分析存在的管理问题和执法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并在“一案双查”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促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九)推进智慧税务改革创新落实。全面推行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上线应用233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全市9成以上办税缴税实现“网上办”,9成以上个人社保费缴纳实现“掌上办”。升级优化“楚税通”手机APP,131项常用税费事项可通过掌上办。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总体运行平稳顺畅。高标准完成税收信息化运维保障任务,严控网络和数据安全,规范项目管理。2023年,全市税费业务“非接触式”办理占比98.4%。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健全依法行政领导工作体制,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强化对法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依法行政格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开展学法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了《湖北省税务局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了十大类20项具体责任事项。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黄冈市税务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税务干部缺乏风险意识,法律素养不高,不能很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执法观念依然是“重实体、轻程序”,给税收执法带来风险。二是工作机制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项机制还未充分发挥作用,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同时,内部执法责任制、执法督查制度等依法行政监控制度不够严密,个别单位的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三是税收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增强。专业化税收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从全市税务系统法制人员的构成来看,法律专业出身的比重不高,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比例更少,缺少既懂政策业务又熟悉法律知识的综合人才,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法制工作的需求。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扎实推进税务机关法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力争党建引领法治工作取得更好成效。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科学规划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结合黄冈税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自觉把党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并着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力争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获得更多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优化完善五措并举等政策落实机制,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发挥税费优惠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狠抓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和效应分析,持续更新税费支持政策汇编。高质量办理好各类涉税文件,及时回应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的涉税政策诉求,为领导决策和地方发展提供高质量参考依据。深入调查研究,落实惠企政策,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力争法治税务治理能力迈上更高台阶。以税收法治建设为主题,持续推行“三项制度”,认真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工作,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落实好说理式执法、首违不罚、非强制性执法等工作,推动执法行为再规范、执法方式再优化。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抓好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理念常态化教育。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范税收政策管理。

(四)力争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更高水平。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资格管理规定,推动各级税务机关加大力度、改进方法,切实提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力度,建立“税务法治指导员人才库”,搭建业务交流平台。严格开展公职律师、法治指导员考核评价,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动态化实践锻炼。全方位锤炼培养税收法治人才,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为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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