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来源:黄冈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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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冈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建强法治队伍,进一步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全市税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收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悟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一是紧抓关键少数。加强法治理念培育,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的少数,通过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法,开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测试等方式,在全市税务系统营造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执法培训。不断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通过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税收宣传月”、法治专题讲座等活动,带动税务干部、纳税人缴费人广泛学,借助微信、工作内网等交流平台深入开展法治业务交流。三是注重融会贯通。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促使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研究部署征管改革、精确执法等重点工作,执法人员运用法治理论研究解决执法文书、疑难案件等常见问题。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依法征税,提高收入质量,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底线,严禁提前征收、多征税费,坚决制止虚收空转等行为。加强分税种、分行业、分地区收入监控,强化事前预测、事中监控、事后分析,准确把握税费源变动趋势,算清经济税源账、税收政策账、增收措施账、减少流失账,圆满完成各项收入任务。2022年,扣除留抵退税因素还原后,全市税收收入完成216.58亿元。

二是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稳经济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稳住黄冈宏观经济大盘。建立健全纵横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制定任务清单,按月对表督办,将退减缓税纳入绩效考评,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优化服务,多措并举,让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既有速度,又有精度,更有温度,为市场主体发展蓄能聚力、增加后劲。全市共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惠60余亿元。

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创新推出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强对大企业税收的组织管理。拓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功能,按照“监控-分析-提示-跟踪-反馈”的路径,帮助大企业完善涉税风险内控机制;完善大企业的诉求快速处理机制,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人员每月征期内与企业办税人员面对面沟通税收情况,开展纳税咨询辅导,提供提醒告知、税务援助、预约服务。积极落实“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将“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与全市“千人进千企”活动相结合,第一时间成立服务企业工作专班,围绕“摸实情、送政策、解难题、督防控”等方面内容开展走访调研,收集意见建议,积极纾困解难。提供分类服务,精准满足纳税人需求。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期,设立个税专厅,并配备专人接听咨询电话,为纳税大厅分流减压。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期,在自助办税区配备专家团队答疑解惑,有针对性地解答纳税人的申报问题。对于有需要的纳税人提供预约上门办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起草、审查、发布、备案、清理税务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等专项清理。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

二是落实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组织认真学习总局、省局各项税收政策以及解读文件,准确把握当前税收工作热点、难点,深入开展座谈及实地调研,找准发展过程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的弊端,提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影响发展的症结,及时向上级部门做好政策反馈工作,助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坚持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年度预算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团队,保证法律服务团队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市县两级局均成立了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深化综合协调机制。制定黄冈市税务系统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方案,对专项试点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清单式推进。采用“党建+业务”“双线并行”的方式开展精确执法宣传活动,提升系统上下对专项试点工作的知晓度和重视度。2022年,我们重点围绕说理式执法、首违不罚、三项制度等热点项目开展精确执法宣传报道65篇次,其中新媒体宣传21篇次。

二是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工作。在印发《黄冈市税务局“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相继完善各项配套机制。通过搭建“1+N”的制度体系,绘制工作推进蓝图,划定工期时间表,为我局说理式执法工作保驾护航。一方面通过“党建+说理式”、专题培训会、执法情景模拟等形式,开展了多轮次、全方位干部职工培训学习。另一方面利用“下基层 察民情 暖民心 解民忧”活动、“垸场会”的形式,广泛讲解税收政策、开展“说理”宣传,让纳税人在知法、懂法中更好地守法。通过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涉税争议接待点,对涉税争议按程序进行调解,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2022年以来,全市三家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共参与涉税争议咨询28次,推动争议化解25次。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平台为三项制度工作抓手,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形成推进合力,营造了全局部署实施“一盘棋”的良好局。发挥骨干人员的辐射带动效应,引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具有法律专业学历背景的人员参与法制审核,在基层执法单位配备100多名法治指导员。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累计公示信息15000余条,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共上传音像记录402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2件。

四是做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着力提高审理工作能力和审理工作质效。强化案件处罚的适当性,把好处罚关。持续规范税收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应用,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充分尊重纳税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告知权、听证权、复议权等。强化重案审理的规范性,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流程操作,把握重案审理时间节点,做到案件及时办结不逾期。同时严格重案审理文书审查,确保稽查、审理程序合法、文书齐全规范。强化审理规范示范效应,把好风险防控关。注重经验总结,对审理中发现的同类问题及时分析归纳,统一案件处理标准。2022年以来,共组织重大税务案件研讨会18次,解决案件程序、实体问题 25个,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2件。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各项应急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流程,在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前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舆情管理,避免引起重大舆情和社会负面影响。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制定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应急方案,做好疫情防控下的应急服务,从落实防控要求、畅通服务热线、开展精准辅导、推行邮递办税、预约办税等方面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办税缴费服务的影响。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工作,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我局紧紧围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重点,在复议案件审理及诉讼案件应对的各个环节,始终把握“行政合法性”及“行政合理性”原则,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坚决落实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作用,逐步提升行政案件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依法妥善化解涉税争议。2022年,黄冈市税务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应诉案件1件,为上年结转案件。

二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畅通信访渠道,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来信、接待来访,对来信来访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分类合理处置,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专班专人,在门户网站公布机构设置,公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等各部门职责、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设立30余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结合税务部门实际,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大规模留抵退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二是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依托电脑客户端、手机APP、门户网站、“黄冈税务”订阅号、12366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公开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向社会或指定纳税人缴费人公开税务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信用等级等信息,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既保障了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又降低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接触时间和频率,增强涉税事务办理的规范性和便捷性,提升税务系统便民服务专业化水平,营造了参与、关注和遵从税法的良好环境。

三是做实税务特色政务公开。主动拓展公开事项内容,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及配套操作规范,方便纳税人了解政策流程、监督税务执法,满足纳税人对公正执法的期待。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畅通征纳互动渠道,不断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分行分类因需施策,让税费优惠政策更加快速的抵达终端,真正成为助力市场主体腾飞的翅膀。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通过提升网办体验、精简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便利发票使用、提速退税办理等系列举措,力争让智慧办税更加便捷。拓宽“网上办”,全程网上办事项达228个,网上申报率达99.07%、电子缴税(费)率达99.34 %;资料“精简办”,财产和行为税10税种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纳税人报税资料压减50%,有效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打造“无纸办”,实现退税全程“电子化”、“无纸化”,平均退税时间提速20%;推广“非接触”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近96%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办税缴费率达90%以上,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税收法治重点工作,针对发生的重大税收案件审理、涉税争议等风险问题,研究解决方案,防范化解风险。依托领导机制,加强工作统筹、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对税收工作的保障作用。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共研究解决涉税争议问题21件次,处理重大税务案件11件。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以来,我局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与税收现代化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执法规范能力还有待增强。二是税收法治力量需进一步增强。从全市税务系统法制人员的构成来看,法律专业出身的比重不高,全市法制部门人员配备不足,力量相对薄弱,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法制工作的需求。三是组织协调工作需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工作内容一般会涉及到多个业务部门,需要探索更合理高效的工作模式,组织协调各部门协同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黄冈市税务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湖北省税务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税收法治建设实践,为税收发展大局提供有效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保障。加强理论学习,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采取专题研讨、辅导培训、学用竞赛等方式,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议事协调作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全面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法治人员,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助力改革红利落到实处,不断跟踪新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分析反馈优惠政策工作成果,处理好“管”与“服”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三)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推进精确执法专项试点。进一步加大“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改革任务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转变税务执法人员执法理念,为推进精确执法打好基础。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以“信用+风险”为基础,对中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精准执法,提高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准确性,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遵从。加强执法内部风险防控,筑牢基层核心业务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一方面注重源头防控,督导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各类规范,着力解决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不清、执法取证不充分、法律适用错误等执法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另一方面重视典型案例分析,分类总结和分析案件特点、处理原则、政策适用、程序规定等,组织公职律师及业务骨干研究评价案件规范性,坚持严把证据关、程序关和政策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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