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来源:黄冈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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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浠水县闻一多大道8号,邮编:438200,电话、传真:0713-42670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工作实际出发,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条,其中,在中国税务报发表8篇、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9篇、湖北日报发表8篇,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64篇。在“秀美浠水”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报道8篇,在“浠水党建云”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报道6篇。在办税服务厅、县局机关大楼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公开发布信息137条。公开发布信息包括:全局概况、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部门动态、行政处罚、欠税公告、纳税信用等级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配备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政策疑点难点及时回应,保障各项政策报道及时更新。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严格遵循“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四)平台建设

通过黄冈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设县局信息公开、县局工作动态栏目及时向民众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税收统计等内容。同时依托微信、税企QQ群、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手机app等电子化平台,及时向纳税人发送税收政策、申报提醒等信息,确保纳税人快捷准确的掌握涉税信息。加强与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黄冈日报、秀美浠水、浠水党建云等媒体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严格监督管理,畅通公开渠道。本机关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积极通过开展税风税纪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纳税人座谈会、走访纳税人、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等途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1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50959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今后,本机关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二是坚持创新开展,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三是坚持需求导向,全方位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多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供信息,用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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