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3日 来源:浠水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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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浠水县闻一多大道8号,邮编:438200,电话、传真:0713-4267078)。

一、概述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从工作实际出发,以组织税收为中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2019年以来,浠水县税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条,在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6条,在市级以上报刊发布文稿16篇,在办税大厅等其他渠道公开信息累计达91条,公开发布信息包括:全局概况、人事任免、减税降费政策、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部门动态、行政处罚、欠税公告、纳税信用等级等

(一)完善公开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是优化人员配置,落实专岗专人责任制。同时配备了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政策疑点难点及时回应,保障各项政策报道及时更新,定期组织学习,加强岗位工作人员素养,严格遵循“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二)突出公开重点

2019年,将政务公开与税收宣传相结合,今年我局开展了“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为主题的第28个税法宣传月活动,向县乡领导、中小学校和纳税人无偿赠送税法宣传手册2000多本,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深化了税收宣传的深度广度,加强了与地方政府部门及学校的沟通联系。将政务公开与社会监督相结合,2019年,我局收到12366转来咨询意见建议57条,已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办结,并电话回复当事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1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20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3493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促进纳税服务、规范执法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今后,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贴近纳税人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重点加大对一些纳税人比较关注的执法项目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推动税收工作的透明化,促进税收执法规范。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的形式,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三是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继续在办税服务厅及有关媒体上,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的宣传,提高各种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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