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来源:黄冈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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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闻一多大道8号,邮编:438200,电话:0713-426707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工作实际出发,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浠水县税务局把对外公开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有关信息公示。将税务机关应公开的办税事项,受理纳税人咨询、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宣传资料等载体进行公开,做到执法流程公开透明、纳税人权益充分保障、征纳双方沟通顺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浠水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浠水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浠水县税务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同时,配备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政策疑点难点及时回应,保障各项政策报道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浠水县税务局未设置门户网站。2022年浠水县税务局依托上级单位网站以及各级媒体平台,积极发表部门信息动态109篇。其中,在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网、中国税务报客户端、湖北省人民政府网、湖北日报客户端、长江云、荆楚网等新媒体发表23篇,在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湖北省税务局网站和《湖北税务》杂志发表8篇,在黄冈市税务局网站、黄冈新闻网和《黄冈日报》发表34篇,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秀美浠水、浠水党建云、清风浠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表44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浠水县税务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通过开展税风税纪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纳税人座谈会、走访两会代表等途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遵循“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浠水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照评估发现问题,浠水县税务局进行了自查,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较为薄弱;二是政务公开的渠道还不够畅通。

2023年浠水县税务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按照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强化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二是充分利用各级新媒体平台,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力争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程序性上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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