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武穴市税务局在黄冈市局党委,武穴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目标,创新税收执法方式,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税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依法治税为主线,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措施、学习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学习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读原著、悟原理,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局务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讲法、述法等,在全系统掀起学习热潮。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检验税务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果的重要标准,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落地生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摊派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持续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3.积极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践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多渠道广角度开展宣传落实。2024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要求,共办理事项清单中的涉税事项1573户次,依法解决纳税人办事繁、办事难的问题。
4.激发改革动能保障征管改革落地落稳。稳步推进数电发票全面推广工作,加强税收征管“5C+5R”征管质量监控评价分析,开展未办税户、税费种认定、票种核定、财务制度备案事项核查工作,规范税务注销程序,加强非正常户管理,大力开展欠税清查;智慧税务稳步推进,有序实施错峰预约办税,积极推进“非接触式”办税以及电子税务局上线运行,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签订工作;矿产品行业管理逐渐规范,实现矿产品税源监控全覆盖。
5.深入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活动。积极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办税缴费“享无忧”项目,进一步优化完善“一次不用跑”清单、高效办成一件事、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等举措,推广使用鄂汇办、楚税通、掌上银行等缴费渠道,建立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绿色通道”,积极推行不动产“一窗联办”,助力纳税信用贷,全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监督,2024年,我局未违规制定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
2.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分别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外商投资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六种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均未发现问题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我局与湖北文信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局更好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发挥积极有力的促进、支持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抓住关键,筑牢法治根基。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夯实法治思想基石。全员学法,提升法治水平。通过“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学习兴税”、“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等形式,全局税务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内容,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学法守法意识。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4年全国税收宣传月以及便民办税春风活动期间,利用新媒介,开展税收政策宣传,累计10.5万人次参与观看和在线互动。开办“纳税人学堂”5期,组织1200余人次现场学习培训,推送短信1600余条,微信互动交流2000余条,网络政策宣传覆盖面达90%。开展“六进”活动,实现政策宣传点对点、面对面。走进校园,开展“税收普法润童心”专题活动;走进万达广场“商圈联盟”,设立“枫桥式”税费咨询调解服务点”;走进大法寺油菜产业年会,现场宣传演示楚税通APP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流程;走进市体育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让税法走进百姓生活。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认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将税款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纳税评估纳入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对3户欠缴税(费)企业的强制执行事项进行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继续完善应急工作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明确职责分工,主管部门负主责,涉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处置,形成处置突发事件合力。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提前有效地解决上访事件和舆情事件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稳定。坚持依法处置,把维护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满意答复或妥善解决。同时,保障信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减少损失。
2.提高应急工作能力。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控、有效整改的排查监管长效机制,明确化解要求,及时消除隐患。
3.压实应急工作职责。加强应急管理,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利用“武穴税务监控系统”,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确保“全局覆盖、全速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依法防范和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多渠道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加强宣传,畅通纳税人法律救济渠道,积极调解涉税争议事项,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2024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健全预防机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登记台账,实行专人对接、包案管理,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执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权责清单、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等1212项公示信息录入湖北省税务系统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政务一张网”、办税服务厅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事项,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推行涉税政务公开监督。设置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楚税通”、个人所得税APP、“湖北税务”公众号等新方式办税,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联通的“掌上办税”,从“网上”到“掌上”、从分散到集成的“智慧税务”,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降低征纳成本,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实体化运转,针对发生的重大案件审理、涉税争议等风险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在全面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建设的力度上受到制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刘敬祥为组长,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年)》,明确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具体举措以及职责分工,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成员单位协同抓的工作局面。定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纪学习教育,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局务会会前学法学习,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培训10次,带头完成“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在线学法和考试任务,不断提升个人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普法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紧扣法治宣传教育不放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税收宣传月”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工作的持续化、常态化、规范化。
(二)抓好组织收入,落实减税降费。一是进一步加强征管、优化执法方式,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稳中求进。二是要继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着力提升经济与税收的匹配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税源发展的持续性,统筹落实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重大任务,实现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三)深化征管改革,推动税收共治。做好两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落实工作,继续深化学习,特别是对新入职干部进行深入培训,保证每一名干部熟悉掌握《意见》精神。注重各项工作统筹部署,继续加强《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导调研。持续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智慧税务”建设,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四)落实“三项制度”,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站位,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的作用,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对照清单工作事项,明确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形象和公信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有序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公正文明执法,服务市场主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督促税务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说理式执法,规范文书制作,规范文书送达,坚持同案同办,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确保规范、公正执法。严格督导税收管理员及前台办理人员在税收执法中准确把握“首违不罚”条件,坚决杜绝“当罚而未罚,不当罚已罚”等情形,进一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
(六)增强法治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引领税务干部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程序办事,有效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开展新进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提高新录用税务干部法律素养。加大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提高系统公职律师专业化水平。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专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