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来源:武穴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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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税务局在黄冈市局党委,武穴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目标,创新税收执法方式,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税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依法治税为主线,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措施、学习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学习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读原著、悟原理,利用“学习兴税”等学习途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开展了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局务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讲法、述法等,在全系统掀起学习热潮。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检验税务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果的重要标准,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落地生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科学分析税费收入形势,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摊派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依法征税(费)、应收尽收。2023年,累计入库税收收入27.65亿元,社保费收入15.92亿元,非税收入9.53亿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税收保障。

2.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持续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2023年,累计为11户企业办理留抵退税2.04亿元,新增减税降费3.26亿元。

3.积极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践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多渠道广角度开展宣传落实。2023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要求,共办理事项清单中的涉税事项2033户次,依法解决纳税人办事繁、办事难的问题。

4.激发改革动能保障征管改革落地落稳。稳步推进全电发票开票扩围工作,采取“集中预先辅导、随票全面覆盖、网格兜底保障”的服务措施,确保纳税人缴税人懂政策、会操作,为落实全电发票开票扩围工作奠定基础;加强税收征管“5C+5R”征管质量监控评价分析,开展未办税户、税费种认定、票种核定、财务制度备案等事项的核查工作,规范税务注销程序,加强非正常户管理,大力开展欠税清查;智慧税务有序推进,有序实施错峰预约办税,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大力推广“楚税通”正式版上线,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签订工作;矿产品行业管理逐渐规范,实现矿产品税源监控全覆盖。

5.深入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活动。积极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宣传活动,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增值税发票“财票链”项目,入选“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累计为11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04亿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监督,2023年,我局未违规制定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

2.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分别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外商投资以及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等六种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均未发现问题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我局与湖北文信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局更好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发挥积极有力的促进、支持作用。2023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回复法律问题咨询10余次、参与企业欠税强制执行案件1起、参与劳务派遣、物业管理合同1起、委托处理企业破产清算涉税事项1起。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

组织开展新公务员全员通过2023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组织65名税务干部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学习考试,我局的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邀请市委党校、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领导、法律宣讲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行政处罚法》等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学法守法意识。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纳税人的普法教育,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1)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引导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尊法、学法、守法、践法,让宪法更加深入人心。通过机关办公楼、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标语,利用微信群推送图文并茂的宪法知识和相关法治资讯,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2)通过“线上云直播”方式,重点宣传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在线政策培训和实务操作讲解,提升纳税人政策知晓度和办税便利度,精准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举措,为市场主体发展提速减负,当好全市纳税人缴费人24小时贴心办税管家。

(3)参加市融媒体中心“政务服务面对面”直播节目,向广大纳税人和网民宣传税收政策,进行线上答疑解惑。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进一步向广大网民展现了市税务局通过持续推进“一优四减”,不断刷新优化营商环境的“税务时效”,赢得了直播间广大观众的肯定。

(4)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暖民心解民忧、纳税人满意度大走访,发放《致纳税人一封信》、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资料,利用举办纳税人学堂、腾讯视频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培训。政策宣传辅导做到了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字、户外有声音、网络有话题。通过广宣传、大走访、深辅导,确保了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开展“说理式执法”试点工作,落实“五步工作法”。以约谈警示环节作为切入点,采取提示提醒、首违不罚等方式辅导纳税人自行更正整改,2023年共有2户纳税人、缴费人因为符合“首违不罚”情形而免于处罚,开展说理式税务约谈190户次纳税人。同时将事前、事中、事后风险应对举措与纳税人进行沟通交流,帮助纳税人改错误、控风险、强遵从。

(2)深入开展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按照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工作要求,通过湖北省税务系统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湖北省社会信用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场所等,进行线上线下公示“纳税信用等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解除非正常户、欠税信息”等涉税信息1353条,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积极打造“阳光税务”。严格按照《湖北省税务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在湖北省税务执法音像平台及时规范上传执法录像(照片)信息31条。严格落实《湖北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标准,认真开展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3年,我局对4户企业的税收强制执行事项进行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严格执行新的《行政处罚法》及《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规定。2023年,我局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案件161起,均为简易处罚案件,共计处以罚款75670元,未发生一般行政处罚案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确保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符合法定程序、法定期限、法定权限。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096件,其中,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1096件。没有在法律法规之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继续完善应急工作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明确职责分工,主管部门负主责,涉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处置,形成处置突发事件合力。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提前有效的解决上访事件和舆情事件等应急突发时间事件的发生,确保稳定。坚持依法处置,把维护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满意答复或妥善解决。同时,保障信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减少损失。

2.提高应急工作能力。通过调查、排查及时掌握和发现可能引发紧急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化解要求,及时消除隐患,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控、有效整改的排查监管长效机制。重要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市局分管领导及办公室报告(先电话口头报告,随后报送书面材料),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报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根据职责和权限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

3.压实应急工作职责。加强应急管理,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利用“武穴税务监控系统”,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确保“全局覆盖、全速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汛期、高温等自然灾害期间提前发布预警通知,做好自然灾害应急保障工作。定期对局机关、各基层分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依法防范和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一是多渠道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加强宣传,畅通纳税人法律救济渠道,积极调解涉税争议事项,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建立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增强依法治税、依法纳税的思想理念,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提升。2023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二是健全预防机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完善信访、综治、维稳、网络信息安全等多项预案,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登记台账,实行专人对接、包案管理,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行政复议渠道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机关内部。2023年,我局接受12345诉求、举报投诉、涉税信访全部按时办结。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贯彻执行《黄冈市税务系统保密工作规则》,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筛选,加强涉密事项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严格执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权责清单、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等1353项公示信息录入湖北省税务系统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政务一张网”、办税服务厅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事项,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积极推行涉税政务公开监督。设置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税企QQ群、微信等渠道,线上线下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布涉及纳税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4.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涉税信息等项目内容,坚持做到网站有人盯、定期有人查,解决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与实时信息同步。

5.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及时主动公开资产管理相关情况。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按购置资产信息进行系统维护。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限期整改。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广应用移动办税平台“楚税通”(正式版)、个人所得税APP、“湖北税务”公众号等新方式办税,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联通的“掌上办税”,从“网上”到“掌上”、从分散到集成的“智慧税务”,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降低征纳成本,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实体化运转。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税收法治重点工作,针对对今年发生的重大案件审理、涉税争议等风险问题,研究解决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强化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形成了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了依法治税工作任务落实。2023年,我局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得到黄冈市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武穴市委组织部的高度肯定,被确定为武穴市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荣获“黄冈市青年文明号”“黄冈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升。我局干部职工整体年龄偏大,导致存在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同时,无公职律师,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在全面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建设的力度上受到制约。

(二)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从内控监督平台、督察内审工作反映的情况来看,疑点数据的出现,折射出我们的执法过程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需要我们在问题整改的过程中不断地修正,查找漏洞,堵塞漏洞,才能更加有效地规避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五个原则

1.坚持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月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4月份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其他月份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办法,中央、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重要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等内容。自学内容有《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

2.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讲座和培训。2月份邀请武穴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冯军健讲解新《行政处罚法》,邀请武穴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邱勇开展宪法讲座;5月份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青年干部座谈会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第十期“菁英大课堂”,纪检委员纪检业务培训会等培训。

3.带头完成在线学法和考试任务。截止12月31日完成法宣在线学法2670分 ,65名学员全部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年度考试。

(二)履行法治职责

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法治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研究本部门具体落实措施。4月份集中学习《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要求各管理分局按文件要求落实;6月份学习《关于印发<武穴市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共性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并做好整改工作。

(三)做到四个亲自

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签批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关于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听取《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三是接受市营商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督察;四是到各税务分局开展说理式执法工作调研。

(四)述职检查督查

1.已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

2.对内设机构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6月份,对各股室、各税务分局分局长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开展督察,12月对8个分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拉练检查。

(五)法治履责问责

我局各股室、各分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均能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没有发现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现象。

(六)党委领导核心

1.已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2.已听取《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听取“两税”汇缴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欠税尽职调查报告、听取土地增值税清算、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武穴市税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等等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我局法律顾问相关事项。

(七)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确保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符合法定程序、法定期限、法定权限,2023年至今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45件;二是落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工作;三是开展减证便民活动,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措施。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一是将公示信息录入湖北省税务系统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2023年至今更新维护公示信息1096条。同时在“政务一张网”、办税服务厅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事项,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在湖北省税务执法音像平台及时规范上传执法录像(照片)信息31条;对纳税评估、行政处罚、申请增值税专票最高开票限额、除适用简易程序注销以外的一般注销程序、风险预警等容易引发执法争议、税务执法风险较高的涉税事项,在税务约谈室开展事前税务约谈190户次;三是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标准,认真开展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3年,我局对4户企业的税收强制执行事项进行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开展“清减降”行动,强化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整治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3月1日起第二批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是减证便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4.接受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一是按时完成了湖北省学法用法平台学法;二是参加学习兴税平台内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等学习;三是参加“学法治、强管理、防风险、提效能”专题培训;四是参加总局、省局线上政务、业务、法律法规等知识视频培训。

(八)依法依规决策

1.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制定重大决策目录,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我局与湖北文信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参与解决我局涉法涉税问题,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服务,为我局更好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发挥积极有力的促进、支持作用。2023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回复法律问题咨询10余次、参与企业欠税强制执行案件1起、参与劳务派遣、物业管理合同1起、委托处理企业破产清算涉税事项1起。

2.依法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上级局和武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法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明确起草部门及审核机构的职责权限。定期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限期整改。我局2023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九)督促提醒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有关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2.通过民主生活会或个别谈话以及其他形式推动领导班子强化法治意识。经常性提醒督促内设机构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一是在全市税务工作会议上,明确2023年全市税务工作要全力实现“八个争先进位”,其中包括“在完善治理体系上争先进位,以更好的管理方式精诚共治、防范风险”;二是开展机关内设机构正职调整集体谈话会;三是开展青年干部座谈会;四是召开纪检委员工作会议,切实提升纪检委员依规依纪履职能力。

(十)学法用法普法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每月局务会开展会前学法活动;二是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开展纪检组长选案讲法纪活动;三是组建“税墨丹青”团队开展普法活动;四是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五是开展对“金种子”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六是开展“千人进千企”包保服务活动,进行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七是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纳税人学堂”培训活动;八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

2.执法机关落实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一是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开展纪检组长选案讲法纪活动;二是利用内网网页开展典型案例、税案说法学习;三是

3.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我局已建立起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意识。以公正执法为服务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意识。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成立税务行政应诉团队,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应对能力。同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4.及时督促干部职工按时完成网上学法用法和考试任务,参学率、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

四、2024年税务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相关税收征管改革任务落地,以稳定税收成效助力新时代现代化武穴法治建设。

1.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普法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紧扣法治宣传教育不放松,坚持把普法工作与税法实践相结合,将普法有效嵌入税收征管的方方面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税法宣传月”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普法,确保普法工作的持续化、常态化、规范化。

2.做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组织收入工作。一是要加强征管、优化执法方式,统筹落实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重大任务。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积极采取各项管理措施。坚持应收尽收,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稳中求进。二要继续落实税费优惠。着力提升经济与税收的匹配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税源发展的持续性,实现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3.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做好两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落实工作,继续深化学习,特别是对新入职干部进行深入培训,保证每一名干部熟悉掌握《意见》精神。注重各项工作统筹部署,继续加强《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导调研。持续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智慧税务”和“四精”建设,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4.继续做好“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提升站位,充分认识“三项制度”在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的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形象和公信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有序良好的法治环境。

5.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责任分解,细化监督举措,加强调研督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行政目标落实落地。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督促全体税务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说理式执法,规范文书制作,规范税务文书送达,坚持同案同办,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确保规范、公正执法。严格督导税收管理员及前台办理人员在税收执法中准确把握“首违不罚”条件,严格杜绝“当罚而未罚,不当罚已罚”等情形,进一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6.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引领税务干部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程序办事,有效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开展新进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提高新录用税务干部法律素养。加大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提高系统公职律师专业化水平。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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