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4日 来源:黄冈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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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在黄冈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武穴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目标,创新税收执法方式,不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全市税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局上下以依法治税为工作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措施、学习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学习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读原著、悟原理,利用“学习兴税”等学习途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开展了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局务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讲法、述法等,在全系统掀起学习热潮。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检验税务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果的重要标准,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落地生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科学分析税费收入形势,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摊派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依法征税(费)、应收尽收。2022年,累计入库税收收入27.28亿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税收保障。

2.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持续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2022年,我局将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为“一号工程”,打好“减、免、退、缓”政策组合拳,持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效应。累计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23亿元。

3.积极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自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7月15日发布“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以来,我局积极践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多渠道广角度开展宣传落实。2022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要求,共办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中的涉税事项1878户次,依法解决纳税人办事繁、办事难的问题。

4.激发改革动能保障征管改革落地落稳。树牢“征管能力是税务机关的第一生产力”理念,持续推进转变征管方式改革,不断提升征管能力这一看家本领。2022年,我局按照两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要求,迅速落实征管方式转变,完成户籍迁移5700余户,新组建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和中高风险应对分局,打破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模式,对重点税源、行业特点明显税源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实施专业化管理,对一般税源按“属地+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具有武穴特色的税收风险应对实体化实践之路。2022年,风险应对入库税款滞纳金1.21亿元。

5.组织开展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以及组织收入、税收管理、执法行为的督察。

1)2022年,我局成立督察审计小组对大金税务分局开展了层级督察审计,对其他各税务分局开展了专项督察。督察审计小组对发现的17个问题逐条向问题单位进行了反馈。问题单位即查即改,并制定后续管理措施17条。

2) 配合审计署长沙特派办武穴审计小组完成了对武穴市税务局2020-2021年度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及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按照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审计小组和黄冈市局进行了反馈。

3) 配合黄冈市局督察内审科对原武穴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方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发现问题23个。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并对10名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

4) 协助黄冈市局督察内审科对武穴市惠泰物流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开展了专案督察,对问题单位的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动一案双查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6.深入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活动。积极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宣传活动,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增值税留抵退税“精简达”项目。累计为179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52亿元。试点项目得到黄冈市市委书记张家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琼肯定性批示,也赢得市场主体一致称赞。并成功入选“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同时,我局还承接了黄冈“云油控”、武穴市“说理式执法”等试点项目,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未违规制定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

2.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分别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外商投资以及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等六种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均未发现问题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贯彻落实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我局与湖北文信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湖北文信律师事务所参与解决我局涉法涉税问题,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服务,为我局更好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发挥积极有力的促进、支持作用。2022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回复各类法律法规问题咨询20余次,参与解除被执行人执行异议1起、参与撤销强制执行案件1起、参与劳务派遣合同审查2起,参与劳动纠纷争议1起、参与破产企业涉税问题调研1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

组织开展新公务员2022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组织65名税务干部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学习考试,我局的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邀请市委党校、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领导、法律宣讲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以及《行政处罚法》等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学法守法意识,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纳税人的普法教育,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1)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引导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尊法、学法、守法、践法,让宪法更加深入人心。通过机关办公楼、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标语,利用微信群推送图文并茂的宪法知识和相关法治资讯,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2)通过“线上云直播”方式,重点宣传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在线政策培训和实务操作讲解,提升纳税人政策知晓度和办税便利度,精准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举措,为市场主体发展提速减负,当好全市纳税人缴费人24小时贴心办税管家。

3)参加市融媒体中心“政务服务面对面”直播节目,向广大纳税人和网民宣传税收政策,进行线上答疑解惑。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进一步向广大网民展现了市税务局通过持续推进“一优四减”,不断刷新优化营商环境的“税务时效”,赢得了直播间广大观众的肯定。

4)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暖民心解民忧,纳税人满意度“五抓五促”大走访,发放《致纳税人一封信》、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资料1.2万份。在马口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举办3期150人专场辅导;利用腾讯视频开展5期1500人次线上培训。政策宣传辅导做到了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字、户外有声音、网络有话题。通过广宣传、大走访、深辅导,确保了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

5)积极响应武穴市首届法治微电影征集工作号召,以“推行柔性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围绕社会关切的税收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拍摄了原创法治税务微电影《温度与力度》。通过拍摄微电影的普法方式,进一步提升法治税务、平安税务、文明税务能力,传播税法正能量。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开展“说理式执法”试点工作,落实“五步工作法”。以约谈警示环节作为切入点,采取提示提醒、首违不罚等方式辅导纳税人自行更正整改,375户纳税人、缴费人因为符合“首违不罚”情形而免于处罚,从轻、减轻处罚147户次,税务约谈175户次纳税人,自行更正申报入库税款1.2亿元。同时将事前、事中、事后风险应对举措与纳税人进行沟通交流,帮助纳税人改错误、控风险、强遵从。

2)深入开展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按照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工作要求,通过湖北省税务系统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湖北省社会信用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场所等,进行线上线下公示“纳税信用等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解除非正常户、欠税信息”等涉税信息1700条,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积极打造“阳光税务”。严格按照《湖北省税务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在湖北省税务执法音像平台及时规范上传执法录像(照片)信息63条。严格落实《湖北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标准,认真开展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2年,我局没有属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内的执法案件。

3)严格执行新的《行政处罚法》《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案件153起,均为简易处罚案件,共计处以罚款83350元,未发生一般行政处罚案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确保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符合法定程序、法定期限、法定权限。2022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415件,其中,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1399件,办理延期申报16件。没有在法律法规之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继续完善应急工作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按照工作职责和业务分工,主管部门负主责,涉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处置,形成处置突发事件合力。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提前有效的解决上访事件和舆情事件等应急突发时间事件的发生,确保稳定。坚持依法处置,把维护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满意答复或妥善解决。同时,注重保障信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减少损失。

2.提高应急工作能力。通过调查、排查及时掌握和发现可能引发紧急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化解要求,及时消除隐患,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控、有效整改的排查监管长效机制。重要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市局分管领导及办公室报告(先电话口头报告,随后报送书面材料),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报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过程、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根据职责和权限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

3.压实应急工作职责。加强应急管理,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利用“武穴税务监控系统”,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确保“全局覆盖、全速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汛期、高温等自然灾害期间提前发布预警通知,做好自然灾害应急保障工作。定期对局机关、各基层分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依法防范和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一是畅通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加强宣传,畅通纳税人法律救济渠道,积极调解涉税争议事项,在工作定位上变以“我”为中心,转向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牢固树立执法加服务等于税法遵从的理念。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建立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增强依法治税、依法纳税的思想理念,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提升。2022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二是强化纠纷预防机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建立完善信访、综治、维稳、网络信息安全等多项预案,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登记台账,实行专人对接、包案管理,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2022年我局共接受12345诉求、举报投诉、涉税信访37件,全部按时办结。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贯彻执行《黄冈市税务系统保密工作规则》,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筛选,加强涉密事项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严格执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权责清单、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等21项公示信息录入湖北省税务系统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更新维护。并同时在“政务一张网”、办税服务厅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事项,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积极打造“阳光税务”。

3.积极推行涉税政务公开监督。设置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税企QQ群、微信等渠道,线上线下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布涉及纳税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的监督。

4.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涉税信息等项目内容,坚持做到网站有人盯、定期有人查,解决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与实时信息同步。为讲好税务故事、宣传税务榜样,一方面合理运用外部网络书写税收故事,共发表宣传报道60余篇,荆楚网、中国税务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41篇。另一方面,及时开展内部网络动态宣传,共更新发布工作动态215条,媒体报道27条,其中被湖北省局内网采用7条,被黄冈市局内网采用18条,做好涉税信息公开。

5.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及时主动公开资产管理相关情况。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按购置资产信息进行系统维护(上传资产信息)10余次,新建资产卡片169张。收集制作通用类采购计划140余万元,非通用类资产采购计划13余万元;接收出行申请单800余张,累计行车7万多公里。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限期整改。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广应用移动办税平台“楚税通”(正式版)、个人所得税APP、“湖北税务”公众号等新方式办税,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联通的“掌上办税”,从“网上”到“掌上”、从分散到集成的“智慧税务”,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显降低了征纳成本,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责任,通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税收法治重点工作,针对对今年发生的重大案件审理、涉税争议等风险问题,研究解决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强化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形成了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了依法治税工作任务落实。2022年,我局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得到黄冈市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武穴市委组织部的高度肯定,被确定为武穴市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荣获“黄冈市青年文明号”“黄冈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不足及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一) 存在的不足

1.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升。我局干部职工整体年龄偏大,导致存在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同时,无公职律师,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在全面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建设的力度上受到制约。

2.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从内控监督平台、督察内审工作反映的情况来看,疑点数据的出现,折射出我们的执法过程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需要我们在问题整改的过程中不断地修正,查找漏洞,堵塞漏洞,才能更加有效地规避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二)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相关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在全市落地生效,以税收高质量发展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以稳定税收成效助力新时代现代化武穴法治建设。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普法工作。坚持党建引领贯穿普法工作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紧扣法治宣传教育不放松,坚持把普法工作与税法实践相结合,将普法有效嵌入税收征管的方方面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税法宣传月”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普法,确保普法工作的持续化、常态化、规范化。

(二)做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组织收入工作。一是要加强征管、优化执法方式,统筹落实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重大任务。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积极采取各项管理措施。坚持应收尽收,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稳中求进。二要继续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着力提升经济与税收的匹配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税源发展的持续性,实现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三)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做好两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落实工作,继续深化学习,特别是对新入职干部进行深入培训,保证每一名干部熟悉掌握《意见》精神。注重各项工作统筹部署,继续加强《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导调研。持续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智慧税务”和“四精”建设,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四)继续做好“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提升站位,充分认识“三项制度”在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的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形象和公信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有序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责任分解,细化监督举措,加强调研督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行政目标落实落地。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督促全体税务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说理式执法,规范文书制作,规范税务文书送达,坚持同案同办,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确保规范、公正执法。严格督导税收管理员及前台办理人员在税收执法中准确把握“首违不罚”条件,严格杜绝“当罚而未罚,不当罚已罚”等情形,进一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六)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引领税务干部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程序办事,有效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开展新进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提高新录用税务干部法律素养。加大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提高系统公职律师专业化水平。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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