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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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弘扬法治精神,完善依法行政体系,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为蕲春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认真组织法治学习。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县局党委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纳入会前学法、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学习主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悟原理,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其中中心组研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切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税收法治工作紧密结合。

2.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普法节点,以“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为契机,采取线上培训、线下宣讲、新媒体转发、走访问需等方式,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税收法律法规等普法宣传,积极营造全民学法遵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扎实开展学法活动。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学习平台,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统一考试,实现应考人员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的目标,全面提升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保障税收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聚焦税收主责主业。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底线,扛牢主责主业,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紧盯收入目标任务抓征管,以确保财政安全为己任,科学研判税收收入形势,按照梯次有序、分步实施的策略,在做好常规税费征收的同时,抢抓机遇税源,强化欠税清理和行业管理,切实筑牢国家发展财力保障。

2.聚焦税费政策落实。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向市税务局报送信息简报,同时建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切实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各种难点及痛点。通过完善落实机制、升级推送服务、强化辅导宣传、推进征纳互动等方式,让税费优惠政策红利更好的惠及经营主体,减轻经营主体纳税负担,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动力。

3.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因地制宜制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提出了17项“蕲春方案”,为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行网上办税,非接触式办税比例达到99.15%,全面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设置无障碍通道,满足个性化办税需求,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扎实推进税收“四精”治理,精确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细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精诚共治拓展社会治理新格局,精准监管维护税收征管秩序。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大力推行数电发票,实现数电票业务全覆盖。全面推行“5C+5R”征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科学有效引导税务执法行为。积极探索精诚共治,在矿产资源联防联控、企业破产、不动产司法拍卖等领域建立部门涉税协作机制,凝聚税收共治合力,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2.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落实“你诺我办”降低办税成本改革事项。对符合条件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只需现场签署告知承诺书即可办理税收业务。通过优化事前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来规范税务证明事项,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让纳税人切实享受到“减证便民”一次办好的便利。2023年全局共受理“你诺我办”业务超1500件,证明材料报送同比减少30%,“你诺我办”降低办税成本改革事项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全面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制定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范围、审查对象、审查标准等,自觉树立反垄断反不当竞争意识,构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以净化政策增强市场活力。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建立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按照规定对应由集体决策的事项提交党委、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进行集体审议和民主决策,形成会议纪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程序合法合规作为决策的必备条件,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权力腐败。

2.建立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强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让法律顾问参与到行政决策始终,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民商事领域中的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严格落实裁量基准。认真组织学习《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年开展法制培训5次,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有效解决税务行政处罚幅度宽泛、自由裁量弹性过大等问题,切实找准依法治税标尺,最大程度规范税务处罚行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决执行总局下发的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给予纳税人自我纠错空间,以“首违不罚”力促“不违法”。

2.巩固推行“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执法公示信息,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接受社会公众广泛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记录仪和税务约谈室使用,确保税务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对照总局及省局下发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2023年通过公示平台公示6类1449条执法信息,实现音像记录归档保存共计22件,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9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3.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从规范说理式执法文书、提高执法人员说理能力等方面入手,把说理式执法贯穿到日常税源管理、申报征收、行政处罚、争议解决等税务执法环节,以包容审慎、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税争议,切实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从组织领导保证、管理职责分工、应急反应预案、科技信息手段、安全投入保障、责任追究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认真研究本单位影响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及早消除各种不安定隐患。同时将平安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业绩评定、奖惩等挂钩,对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全局未发生重大问题。

2.精准防范信访工作风险。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维稳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集中交办化解,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发,上访不越级。同时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群体性上访、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重大盗窃案件等影响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1.打造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涉税矛盾纠纷调解的职能作用,广泛吸纳法治人才,增强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力量,通过涉税争议咨询、解释说服劝导、组织调解处理等方法,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矛盾争议化解和政策服务,使执法更精确,服务更精准,涉税普法更接地气。自中心成立以来,共成功处理涉税咨询、矛盾调处等疑难事项29起,参与涉税破产案7件。特别是在健全法拍房的税收管理、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公职律师的作用,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助推税收治理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2.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积极学习与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艾香税暖”特色品牌,探索推行“12345”工作法,以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为主要阵地和示范典型,构建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五治五化”创建路径。建设志愿者服务站、征纳互动QQ台、纳税人商量屋、青年人充能站,组建税费专家服务团队,进一步完善税费矛盾争议联动调解机制,主动服务防范争议,换位思考化解分歧,诚心诚意赢得满意。2023年税费专家服务队已征集税费诉求意见60条并全部反馈解决。

3.健全运行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坚持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法律顾问一名,在民事诉讼案件、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破产企业涉税案件、健全法拍房的税收管理、协助人民法院审理税费纠纷案件、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党建引领有深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点”加强党建监督检查。2023年开展“一把手”履职情况监督检查3次,个别廉政提醒谈话50人次,开展遵守节日纪律监督检查48人次,推动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职、规范用权。把“纪检组长选案讲法纪”嵌入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开展。

2.执法监督有力度。借力内控监督平台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风险防控,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对房产交易、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未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出口退税风险管理、未按规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及以上)行政许可审批开展实地核查、金三系统岗位权限设置、成品油提级监管等快反疑点开展核查反馈,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强化风险防控,提高内部管理质效,促进权力依法合规运行。

3.政务公开有温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突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纳税服务投诉和举报专线等行政救济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服务、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九)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立足“智慧税务”建设要求,打通线上线下辅导渠道,扩大电子税务局使用覆盖面。在办税服务厅开辟电子税务局体验专区,派专人现场演示操作电子税务局体验机,引导纳税人自主办、自助办。成立专业运维团队快速响应提交的热点问题,并联办税节点,压缩办税时间,为办税服务提质增速,实践“互联网+税务”服务理念。今年,电子税务局系统新增印花税一键零申报、停歇业登记、精准推送税收政策,实现与市监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撤销设立登记、歇业数据的共享等功能,电子税务局覆盖率达到99%。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事项,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跟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任务推进情况,进一步发挥县局党委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的核心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自觉肩负起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重大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大力推行依法治税、依法征税,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联络沟通,协同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压实责任落实链条,把税收法治有机地融入到地方法治工作的内容之中,推动法治税务建设。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税收执法潜在风险仍然存在,风险防控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精诚共治有待强化;法治人才培育力度不够,税务执法队伍法治素养仍需提高等,这些都亟需在今后的法治政府建设中认真研究和解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蕲春县税务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总体要求,围绕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优化税收执法水平,提高税务行政执法质量,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着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为奋力在新征程上谱写蕲春现代化新篇章贡献税务力量。

一是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局务会前学法等专题学法制度,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学用结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果转化为依法治税的自觉行动,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切实发挥税收管理效能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蕲春县税务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依规组织好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优化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做优做好管理和服务文章,为蕲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抓手,以提升基层税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实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促进税收执法行为提质增效。

 

                                                                                                                         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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