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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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蕲春县税务局根据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守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蕲春税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建立科学完善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制和操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我局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各股(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县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加强县局内外网建设,进一步规范网上公开平台上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及内容,明确信息公开重点,细分为局况简介、工作信息、政策法规、税收收入情况、人事信息、政府采购、财务公开、行政事项、办税公开、税案公开、队伍建设等信息内容。

(三)强化舆论宣传。2018年,全县税务系统在经济日报、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黄冈日报、黄冈经济等各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100余篇。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板、宣传资料架,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开展流动纳税人流动学校,定期开展税收业务培训;通过短信平台、税务QQ群等方式,向纳税人和公众宣讲税收政策。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在网站开设宣传月活动专栏,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广泛进行税法宣传,发放各类涉税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专人督查督办制度,及时落实日常更新维护,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考核关联,强化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回应解读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蕲春税务实际,2018年全年已主动公开信息5条,涉及税收行政处罚事项、税收政策宣传、政策解读、队伍建设等内容。回应解读情况政策解读情况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其他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五、不足之处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公开的形式和时效性还有待加强。

2019年,我们将围绕地方工作大局和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拓宽社会了解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为税户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纳税服务。

附件:蕲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doc

 

 

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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