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来源:黄冈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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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蕲春县税务局深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税收法治建设与法治蕲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同频共振,在推动税收执法、普法、守法等层面深耕细作,用坚实行动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色添彩。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年以来蕲春县税务局积极响应省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号召,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一方面立足于会前学法制度,以法治学习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目标,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释法、讲法的形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另一方面全面结合税收执法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税收执法人员职前培训的必训内容,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新媒体平台,推动学习教育学深学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履行税收相关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不动摇。2022年蕲春县税务局克服疫情波动、经济下行压力等多重不利因素,坚持依法收税原则不动摇,完成税收收入21.38亿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坚持税费并重、同征同管,全年征收社保费及非税收入21.42亿元,厚植了民生保障。

2.落实退税减税不动摇。成立退税减税领导小组,对政策宣传解读、精简流程审核退库到风险防控督导相关环节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全面释放政策红利,确保超8.69亿元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快准稳好”落实落地,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

3.优化营商环境不动摇。根据省市局首批推出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推行了5大类20项6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严格执行《湖北省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积极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精简办理流程、简化办税资料、提速退税时限、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等工作,助力搭建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的税收征管体制。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力同志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两个责任”,以身示范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和抓成效。党委班子成员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

2.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为规范税收执法依据,对照上位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新发展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公平竞争审查等要求,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建立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定期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份、逐条梳理清理。

3.持续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整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由专人负责档案收集与保管,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分类分项细化落实,对需要签署告知承诺书的申请人,税务工作人员现场辅导,详细告知虚假承诺法律后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获得办税便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税务执法水平。持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及时地通过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税务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利用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依托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配齐税务约谈室、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施,对行政执法各项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把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关,对执法主体、执法对象、适用法条、证据事实、执法程序、行政裁量等方面严格把关,重大执法行为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税务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2022年通过公示平台更新公示71341条执法信息,实现音像记录归档保存共计25件,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推动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

2.推进精确执法,增强税务执法效能。蕲春县税务局按照“抓项目、优布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健全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机制建设为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完善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机制。结合“44+4”项试点改革任务,精选开展6项重点试点项目,以点带面促税收执法规范化,提升执法精细度、精确度,纵深推进税收执法提质增效。

3.推进说理式执法,规范税务执法方式。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说理式执法示范项目创建点,始终坚持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引领,以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为着力点,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核心价值追求,切实推进说理式执法改革事项。为实现“说清事理、说准法理、说明情理、说顺文理”的执法目标,将“说理”贯穿于税务执法始终,创新开展了说理式执法“311”重点工程(“3”即开展文书说理和口头说理、说理式约谈警示、非正常户认定前告知提醒,“1”即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处理中心,“1”即举办“垸场会”),有效提升税务执法规范性、精确度和公信力,获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彰,为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4.推进首违不罚,提高税务执法质量。严格执行总局发布的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省税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以落实落细“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为抓手,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对477件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通过首违不罚和宣教提醒的方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着力营造宽严相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持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坚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服务发展、参谋决策、优化治理等作用,帮助提升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健全行政决策体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决策全过程。始终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流程,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六)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1.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日益规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维护纳税人缴费人行政救济权利。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根据人事调动情况及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2.涉税纠纷调解机制日益多元。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在全市率先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构建了以调解中心、12366服务热线、办税服务窗口等为载体的立体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方式,采取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面对面真诚、快速、有效的处理涉税诉求、化解涉税纠纷,着力做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日益健全。坚持突发事件应对“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加强对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建设,增强税务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效率。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强化税收执法督察。督察惠民政策落实,做好退税减税督导工作,推动形成同频共振、协调联动、共同推进、逐级落实的督察督办工作格局;及时应对专票电子化内部风险跟踪防控,督导内控岗人员对系统产生的92条专票电子化内控风险点进行了有效排查,其中人工启动巡视任务29条;加快构建现金税费征缴相关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现金税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堵塞征收漏洞,坚决保障税费安全。

2.健全内控监督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重点内部风险防控计划,强化内控责任落实,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督察、外部监督、内控平台扫描发现的过错行为认真研究、深挖成因,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提升税务执法方式。全年内控平台监控执法问题50余条,督导责任人及时进行过错补正,有效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审理,将信息公开责任压实压细,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将智慧税务作为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着力点,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推广运用楚税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缴费渠道,打破八小时限制,做到“线上服务不打烊”,非接触式办理比例达到93.78%,同比增长1.73%。通过逐步推进智慧税务创新,实现高效智能的精细税费服务,加快构建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税费服务体系,智慧税务建设展现新成效。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

蕲春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纵深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成效。中央及各级党委依法治税的决心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当前法治税务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例如:法治税务建设基础还较为薄弱;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税理念还较为淡薄;专业的法律人才还较为缺乏等。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抓基础固本。紧扣依法治税目标,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扎实推进学法用法守法普法工作。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减少随意性、选择性执法。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避免纳税人因“因小过失而影响大发展”。

二是转方式提质。下一步继续发挥精确执法专项试点直报联系点职能,以精确执法为主线,以说理式执法为引领,以提升执法精确度为主攻重点,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注重在执法理念方式和手段的变革过程中扎根基层,深挖基层税收执法特性,帮助建立健全系统性规范性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促进传统执法向科学执法方式转变,力争构建严格规范包容审慎的税务执法体系,为税收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三是育人才兴税。抓实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好新进公务员职前执法培训,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教育,推进《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查找症结,精准施策,坚决克服随意执法和任性执法,着力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打造法治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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