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1日 来源:蕲春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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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根据黄冈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守“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蕲春税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5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61968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公开的形式和时效性还有待加强。

2020年,我们将围绕地方工作大局和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拓宽社会了解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为税户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纳税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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