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7日 来源:蕲春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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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三路15号,邮编435300,电话0713-7222906,传真0713-72229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根据黄冈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积极做好主动公开。2021年,蕲春县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湖北税务互联网站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1146条,其中行政许可1139条,行政处罚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畅通申请渠道。我局在蕲春县税务局互联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进行详细说明,并附有咨询电话。2021年1月至今,我局暂未收到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政府公开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县税务系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安全、准确、及时。2021年1月至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产生任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税务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蕲春县税务局互联网站上的信息进行及时调整。一是完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栏目的内容,统一格式,并及时上传更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开展涉密涉敏信息自查工作,未发现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外链内容错误、失效、指向商业营利性网站以及错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等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全力提升依法公开水平,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为蕲春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到位。2021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蕲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按照省、市税务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照评估发现问题进行了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是对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程度仍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按要求进行立查立改。一是建立县税务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参与的政策解读工作组,对需进一步解读的公开政策实行“1+1”式解读。二是完善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各类信息制作、审查、发布流程,营造公开、规范、透明的税务信息公开氛围,深入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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