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罗田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田县税务局办公室...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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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罗田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罗田县税务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罗田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万密斋大道5号,邮编:438600,电话、传真:0713-505158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罗田县税务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谨的规章程序,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大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公开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大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围绕税务工作主体、主业、主责,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我局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人事任免、联系方式、领导简介等信息。同时,对新出台的助力复工复产、减税降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通过媒体报道、宣传资料印发、系列特色活动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促进政策措施落地生根。2020年主动通过市局网站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信息10余条;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开栏、资料栏等宣传渠道,宣传税收政策、涉税事项、纳税期限、服务承诺、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工作等相关内容共计58条;在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黄冈日报各类报刊以及新媒体平台发表文章60余篇,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10余期,公开行政处罚4户次,公开行政许可564户次,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130户,D级纳税人98户,进一步推进了信息公开透明

(二)细化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厘清各环节权责,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完善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0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建章立制,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小组管理模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局内各股室各负其责、纪检执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明确信息联络员,将责任分解到岗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沟通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部门间的交流与配合,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四)多点发力,加强平台建设。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区县局模块,我局利用该模块,及时向民众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工作等内容。同时充分利用线上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等平台公开和推送税收政策文件和办税流程、服务规范等,有力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开拓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月等特色活动,开展个性化咨询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各税务分局设置意见建议箱,积极吸纳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服务水平。

(五)聚焦民生,强化监督保障。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将重要的税收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政府采购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或关注热点作为日常公开的重点,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提高社会知情度,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31

6

行政强制

0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

23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布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快。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为: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以条例为依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把公开理念和要求进一步体现在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二是丰富信息公布形式。进一步完善“报、网、端、微、视、台” 多位一体、优势互补、整合协作的税务信息公开平台,针对政策发布节点、社会关注热点,注重图文并茂、图表对比、语音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有深度、有精度的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积极搜集了解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话题,进行重点公开,努力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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