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黄州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8日 来源:黄冈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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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黄州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黄州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大道8号,邮编:438000,电话、传真:0713-82006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黄州区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黄冈市税务局、黄州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专人负 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抓好落实,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严格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围绕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类别进行梳理,及时准确公开在相应栏目。规范公开流程,围绕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谁起草、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分级保密审查,全面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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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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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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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内容还有待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处理能力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围绕税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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