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4日 来源:黄冈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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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向社会公布本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南大道6号,邮编438400,电话0713-518285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及黄冈市税务局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核心原则,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便捷性,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复盘”的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准确、及时,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度,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官方新媒体、执法公示平台等多渠道公开信息,其中主动公开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行政许可0条,行政处罚0条,行政强制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0条,法治工作年度报告1篇、执法工作报告1篇。更新公示执法人员信息、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更新发布10条权责清单事项,公示非正常户认定信息1017条,公示欠税信息2532条,公示3户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充分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红安县税务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规定时限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谁起草、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台账,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信息梳理更新工作,及时清理失效、过时信息。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产生任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的要求,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完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办税服务等栏目内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导航清晰、查询便捷。同时,深化税企联络微信(QQ)群、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电话、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多元公开渠道建设,针对性推送个性化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开展政策解读培训会4场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便捷度和覆盖面,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红安县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责任。县局党委纪检组联合县局办公室,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核查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期待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对税收政策解读的通俗化、场景化程度不够,部分群众理解存在难度;二是公开渠道的融合应用不够充分,线上线下公开联动性不足,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推送能力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把握、答复文书的规范撰写等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将聚焦问题整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建设,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重点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流程、税费征管等热点内容的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解读实效;二是优化公开渠道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平台与办税服务厅、新媒体平台的联动融合,建立分层分类的精准推送机制,针对纳税人缴费人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公开服务;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等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和文书制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推进。同时,持续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和税收事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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