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来源:黄冈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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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2023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向社会公布本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南大道6号,邮编438400,电话0713-51828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黄冈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由县税务局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主任,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安全、准确、及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312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行政许可2772条,行政处罚348条,行政强制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0条,法治工作年度报告1和执法工作报告1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充分保障申请人知情权,红安县税务局严格落实已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2023年1月至今,暂未收到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通过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2023年1月至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产生任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信息公开平台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栏目的内容,及时更新完善。同时,依托税企联络微信(QQ)群、对外公开电话等平台,向纳税人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等公开信息,帮助纳税人快速了解、准确掌握涉税政策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便捷度、扩宽覆盖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红安县税务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责任压实压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县局党委纪检组为红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部门,会同县局办公室对信息公开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到位。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安排,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突出改革工作成效,立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把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与精确执法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税费应收尽收、政策应享尽享,用政策是否落实落地来检验信息公开工作是否精确彻底。二是注重工作成果提炼,强化工作经验总结,对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的有效案例及时梳理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抓好改革工作宣传,营造更加浓郁工作氛围。三是强化人员素质培养,组织开展常态化信息公开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税务干部的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引导税务干部转变思维,正确认识信息公开和优化服务的互动关系,从创新的角度理解优化服务,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业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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