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来源:黄冈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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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一路8号,邮编:438000,电话:0713-8827555,传真0713-88275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黄冈高新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黄冈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坚持完善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完善《国家税务总局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网站信息(文件)发布审批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主办、审核、审签等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

(二)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含金量”。以条例要求为基准、以社会关切为要点,履行法定主动公开职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平台。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提升网站信息发布及时性、广泛性,增强信息传播实效。持续推行“互联网+税收宣传”,通过微信、税企QQ群、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时向纳税人发送税收政策、申报提醒等信息,确保纳税人快捷准确的掌握涉税信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平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

(三)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继续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实行网上办理回复。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我局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局内相关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信息宣传联络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二是完善考核监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对外公开咨询电话和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认识有待提高,还有少数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少数干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的学习教育还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

2024年,我们将围绕大局,服务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拓宽社会了解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为税户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纳税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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