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税务局:先“枫”力量赋能乡村振兴
“您好,请问你们公司申报享受招用脱贫人口扣减税款的税收优惠政策了吗?”2023年12月20日,得知易飞日用品有限公司招用了4名脱贫人口,蕲春县税务局党员先锋服务队第一时间上门宣传。近期,该局通过组建党员先锋服务队等服务团队,以更主动、更专业、更精细的服务打造“艾香税暖”品牌、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为企业发展助力,为基层百姓分忧。
乡村振兴需要“输血”,更需要“造血”,需要通过发展产业来带动就业,帮助农村居民增收致富。自《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发布以来,蕲春县税务局按照“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要求,组织党员先锋服务队主动出击,依托“大数据”,对已招录脱贫人口的企业提供上门宣传辅导服务,告知若已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该局积极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多渠道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知晓度,鼓励企业招用脱贫人口,赋能乡村振兴发展。
“这项税收优惠政策更坚定了我们服务乡村振兴的决心。”在湖北香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室,财务负责人胡剑锋得知每招录一名符合规定的脱贫人口,每年可定额扣除7800元税款后十分高兴。截至目前,公司已招录近150名脱贫人口,累积申报扣减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共计77.15万元。
“‘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的好不好,主要看人民群众满不满意。”蕲春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力介绍道,下一步,该局将继续践行“四下基层”工作要求,以“12345”工作法,将“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落实在助力乡村振兴等实践中,落实在为民解难题上,不断提升税费治理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