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结果公开
征集主题 | 关于公开征求《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主要内容 | 为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动中南区域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共同起草了《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明确了对各项税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处罚标准,涵盖了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规定、违反账簿凭证管理规定、违反纳税申报管理规定、违反税款征收管理规定、违反税务检查管理规定、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规定和违反纳税担保管理规定等7类59项税务违法行为。 |
参与对象 | 社会公众 |
征集(调查)时间 | 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 |
征集(调查)途径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 |
收到意见或问卷数量 | 0 |
采纳意见或使用问卷情况 | 0 |
备注 |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