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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企业租赁自然人房东房产供在外长期出差员工住宿,企业是否需要交纳财产租赁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4日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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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06-27 17:39:27

留言标题:制造企业租赁自然人房东房产供在外长期出差员工住宿,企业是否需要交纳财产租赁印花税?

留言内容:制造企业租赁自然人房东房产供在外长期出差员工住宿,企业是否需要交纳财产租赁印花税?

 

答复时间:2025-07-04 11:09:43

答复单位: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一)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住房可适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征管问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官网(https://hubei.chinatax.gov.cn)——首页——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工作愉快,欢迎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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