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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缴纳标准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4日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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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03-17 13:05:57

留言标题:水利工程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缴纳标准

留言内容:水利工程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是否按2元/㎡减免征收?  

 

 

答复时间:2025-03-19 12:23:42

答复单位: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七条规定:“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五条规定:“减税的水利工程,具体范围限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防洪、排涝、灌溉、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占压地和经批准的管理范围用地。”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27-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官网(https://hubei.chinatax.gov.cn)——首页——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工作愉快,欢迎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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