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5:51 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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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有6个派出机构,分别为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东城区税务分局、西城区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有4个二级单位,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华容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梁子湖区税务局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行政执法机关

执法岗位设置数量

在岗执法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7

42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5

27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4

28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东城区税务分局

5

50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西城区税务分局

4

28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5

36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5

19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6

46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

6

63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华容区税务局

6

25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梁子湖区税务局

6

29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警告

通报

批评

罚款

没收

所得

没收

非法

财物

暂扣

许可

证件

降低

资质

等级

  吊销许 可证件

国家税务总局

鄂州市税务局

 0

 0

4332

 0

 0

 0

   0

     0

限制开

展生产

经营活

责令

停产

停业

责令

关闭

限制

行政

拘留

其他

行政

处罚

 合计

(宗)

    罚没

    金额

  (万元)

 0

 0

 0

 0

 0

 0

 4332

   143.35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

数量

撤销许可

数量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3322

3322

3322

0

0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

        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合计
(宗)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
20000310000116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合计(宗)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宗数征收总金额(万元)宗数宗数涉及金额(万元)宗数给付总金额(万元)宗数宗数奖励总金额(万元)宗数
行政征收宗数及金额暂不填列2900001387600013905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3年本单位受理处置涉及行政执法投诉件1件。经核实,该问题线索不属实,予以了结。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无。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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