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第1号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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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省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省局党委决定从全省税务系统遴选一批基层公务员充实到省局机关工作。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省局机关23个部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34个职位共49个计划,具体职位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机关2022年度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湖北省市级及以下税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符合在税务机关最低服务5年年限要求,且须在现工作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税务机关、现工作机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现担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层次的职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入职前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与省局机关在职公务员存在《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省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通过省局内部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和职位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各市州税务局根据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宣传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2.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局内网填写《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选择报考职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9:00—7日17:00。

3.省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向各市州局反馈报名人员名单(12月7日)。

4.各市州局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核(主要核实干部人事档案、个人工作经历、年度内是否曾推荐参加其他遴选、选调等),并结合所在单位出具的日常工作表现情况及廉政意见,明确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初核意见,于2022年12月12日17:00前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机关2022年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员花名册》(附件3)报省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5.省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并通过内网公布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发放笔试准考证(视疫情防控形势确定笔试时间后发放)。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核减遴选计划、合并或取消职位。资格审核将贯穿遴选工作整个过程,在遴选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笔试

根据岗位实行分类测试,测评类别分综合管理、税费业务、信息技术3类。

笔试测试内容包括《综合科目》和《岗位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测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遴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阅卷结束后,考试成绩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考生本人。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按职位类别分别进行,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类别计划遴选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一并进入面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于遴选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5: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对于遴选人数为1人的职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省局内网统一发布。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体检和考察工作同步进行。

体检由省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由省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决定

省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考察组情况汇报并研究提名意见,报省局党委研究确定遴选试用人员。

(七)公示

拟试用人员名单在省局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与任职

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或不适应工作的,仍回原单位工作,不再递补。

报名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四、疫情防控要求

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将疫情防控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始终,相关人员务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遴选各环节服从管理,确保健康安全。请各位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遴选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27)873224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244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机关2022年度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3.专业类别目录表.docx

 

 

 

省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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