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指引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服务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代理业务”通道登录后,可以使用批量申报功能为其所代理的委托人纳税人批量办理申报。目前批量零申报仅支持增值税及附加税(小规模适用)本期无经营行为零申报。
操作步骤:
1.机构服务人员选择“代理业务”通道,输入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代理人个人账号密码登录,点击“批量申报”;
2.选择申报表类型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点击查询,勾选需要批量申报的委托方,点击“批量零申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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