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9日 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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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华容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莲花雅苑3号楼1层10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6  14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mh-2024-028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华容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2799.14元

最高限价:1022799.14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华容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下载信用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6  3 日至2024年 6  7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莲花雅苑3号楼1层107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

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原件;(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自行领取:凭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领取: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6  14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莲花雅苑3号楼1层107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6  14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莲花雅苑3号楼1层107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4、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5、竞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书》(见附件),如磋商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6、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成交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8、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hbmhgc.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华容区税务局

 址:鄂州市华容区楚藩大道346号

人:叶方凯

联系电话:1342981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莲花雅苑3号楼1层107号

联系方式:0711-322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11-322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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