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采购的订购单合同
税务采购网网上交易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0101105525020240001
甲 方:国家税务总局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乙 方:北京联发志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入围有关协议规定, 国家 税务总局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以下简称:“甲方”) 通过税务采购网采购确定 协议 北京联发志成汽车维修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采购的订购单项目的成交供 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采购的订购单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0101105525020240001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主要标的及数量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1 |
【国税专用 】车辆 > 乘 用车 > 轿车 极狐新能源 轿车 |
ARCFOX |
αS | 整备质量 (kg) :1940;驱动方式: 前置前驱;前轮距 (mm) :1660;是 否有车窗防夹手功能:是;上市时 间:2021-04-17;级别:中型;最 小转弯半径 (m) :6;主/副驾驶座是 否有安全气囊:是;助力类型:电 动助力;驻车制动类型:电子驻车 ; 行李箱容积(L):560;生产厂 商: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 ; 最大扭矩转速(rpm):0;车体 结构:承载式;实测0-100km/h加速 (s):7.7;油箱容量 (L) :0;产品 宽度 (mm) :2030;是否有倒车视频 影像:是;变速箱类型:无;轴距 ( mm) :2915;中央差速器结构:开 放式;是否有GPS导航系统:是; 品牌:ARCFOX;车辆尺寸(长*宽* 高) (mm) :4930*1940*1599;缸径 ( mm) :0;工信部综合油耗(L/ 100k m ):0;最大功率转速(rpm):0 ; 是否有220V/230V电源:否;发 动机型号:TZ235XS561;是否有发 动机防盗系统:是;是否有后视镜 加热:是;政府采购价格(元):0 ; 排量(mL):0;行程(mm) :无 ; 后轮距 (mm) :1640;后悬架类型 :多连杆独立悬架;整车质保:3年 或12万公里;发动机特有技术:无 ; 是否需要安装:不需要;产品高 度 (mm) :1599;是否有蓝牙/车载 电话:是;是否有行车电脑显示屏 :是;前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 是否中小企业制造产品:否;每气 缸门数(个):0;内饰颜色:黑; 能源类型:纯电动;实测100-0km/h 制动(m ):36;实测油耗(L/ 100k m ):0;销给经销商最低价格(元 ) :251900;方向盘调节:方向盘 前后+上下调节;官方0-100km/h加 速(s):7.7;车身结构:三厢车; 座位数 (个):5 ;车门数(个):4 ; 是否有真皮方向盘:是;是否有 车内中控锁:是;气缸排列形式:0 ; 是否有后视镜电动调节:是;气 缸数 (个):0;后轮胎规格:235/50 R19;前轮胎规格:235/50R19;产 品长度 (mm) :4930;是否有遥控钥 匙:是;配气机构:无;最大功率 ( kw) :160;排量 (L) :0;后制动器 类型:盘式;压缩比:0;计量单位 :辆;车身材质:上钢下铝;最大 马力 (Ps):213;是否有前/后电动车 窗:是;变速箱档位个数 (个):0; 是否有ISOFIX儿童座椅接口:是; 简称:无;是否有制动力分配:是 ; 供油方式:无;备胎规格:无; 燃油标号:纯电动;最小离地间隙( mm) :140;最高车速 (km/h):180 ; 型号:αS;最大扭矩 (N·m) :360 ; 缸体材料:无;重量:1940kg; 座椅材质:真皮;环保标准:新能 源;进气形式:无;四驱形式:两 驱;是否有中控台彩色大屏:是; 外观颜色:黑;前悬架类型:麦弗 逊式;是否有安全带未系提示:是 ; 燃料形式:电动;是否有ABS防 抱死系统:是;缸盖材料:无; |
1 |
179800.00 |
179800.00 |
合计 | 1 | 179800.00 |
2.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79800.00元 (¥ 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本项目的一切税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 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等均已由乙方计入本合同总金额中。
3.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 金(如有)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合同名称: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采购的订购单合同
合同编号: 0101105525020240001 |
2 | 合同金额: 179800.00 |
3 |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送货
交货方式: 送货上门 |
4 | 收货信息
( 1)收货人: 王波;联系方式: 18702760451;收货数量: 1 ;收货地址: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葛店开发区 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5 | 质量保证期: 3年 , 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
6 | 验收方式及标准: 外观完好 验收时,甲乙双方均须派员参加,按照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签署《税务采 购网网上交易采购项目验收单》(二联单)(以下简称《验收单》)。 《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甲方留存,作为付款的依据;一份由乙方留存,作为要求付款的凭证。 |
7 | 付款方式:
甲方按以下第 1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1 、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 款。 2 、分期支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预付款,计¥ - 元(大写 - 整);
(2)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 ,计¥ - 元(大写 - 整)。
(3) -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 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
8 | 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孙村分理处
账户: 0903090103000005145 |
9 |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
2 、履约保证金(如有) 自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
1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5.2 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 权, 乙方将自费为甲方、各采购人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
6.权利瑕疵担保
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 ,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保密义务
7.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8.履约保证金
8.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 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8.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8.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
履约保证金后 5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8.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 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交货与验收
9.1 交货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收货信息。
9.2 交货期限: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期限。
9.3 现场交付与安装调试
( 1) 乙方负责货物的安装与现场调试服务,货物交付后应保证满足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2) 乙方应按要求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安装与调试服务,负责设备的首次加电开 机,保证实现与甲方原有系统和设备的协调;
(3) 货物安装时,若需使用特殊的接头、插座、电缆、特殊安装工具等备件,应由乙方提供;
(4) 如货物用电负荷超过正常线路负荷时,所需相关保护设备应由乙方提供。
(5) 交付货物时应提供配套的技术资料,以满足用户对相关软、硬件产品安装、管理及运行维护等的需要。技术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说明文件、用户手册(安装、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
9.4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的约定组织验收。
(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 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 务。
(3)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甲方有权从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 % (各单位可根据实 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 %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 新设定)。
(4) 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 30日, 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 货物, 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但是, 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 1) 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 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 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合同金额的 - %/次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 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2.不可抗力
12.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 任。
12.2 本条所述的 “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 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 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2.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 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
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3.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10日内不能解决, 可以选择下列第 2 种途径解决纠纷。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 20.合同效力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 束。
21.其他。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附件一:
税务采购网网上交易采购项目验收单
(验收单号: 0101105525020240001)
采购人(公章): 合同编号: 0101105525020240001
供货商: 北京联发志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技术规格 | 设备编号 | 单位 | 单价(元/ 台) | 数量 | 总计 (元) |
1 |
【国税专 用】车辆 > 乘用车 > 轿车 极 狐新能源 轿车 |
ARCFOX |
αS | 整备质量 (kg) :1940;驱动方式:前置 前驱;前轮距 (mm) :1660;是否有车 窗防夹手功能:是;上市时间:2021-04 -17;级别:中型;最小转弯半径 (m) : 6;主/副驾驶座是否有安全气囊:是; 助力类型:电动助力;驻车制动类型: 电子驻车;行李箱容积(L):560;生 产厂商: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 ; 最大扭矩转速(rpm):0;车体结构 :承载式;实测0-100km/h加速(s):7 .7;油箱容量 (L) :0;产品宽度 (mm) : 2030;是否有倒车视频影像:是;变速 箱类型:无;轴距 (mm) :2915;中央 差速器结构:开放式;是否有GPS导航 系统:是;品牌:ARCFOX;车辆尺寸 (长*宽*高) (mm) :4930*1940*1599;缸 径 (mm) :0;工信部综合油耗(L/ 100k m ):0;最大功率转速(rpm):0; 是否有220V/230V电源:否;发动机型 号:TZ235XS561;是否有发动机防盗 系统:是;是否有后视镜加热:是;政 府采购价格(元):0;排量(mL):0 ; 行程(mm) :无;后轮距 (mm) :1640 ; 后悬架类型:多连杆独立悬架;整车 质保:3年或12万公里;发动机特有技 术:无;是否需要安装:不需要;产品 高度 (mm) :1599;是否有蓝牙/车载电 话:是;是否有行车电脑显示屏:是; 前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是否中小企 业制造产品:否;每气缸门数(个): 0;内饰颜色:黑;能源类型:纯电动 ; 实测100-0km/h制动(m ):36;实测 油耗(L/ 100km ):0;销给经销商最低 价格(元):251900;方向盘调节:方 向盘前后+上下调节;官方0-100km/h加 速(s):7.7;车身结构:三厢车;座 位数 (个):5 ;车门数(个):4;是否 有真皮方向盘:是;是否有车内中控锁 :是;气缸排列形式:0;是否有后视 镜电动调节:是;气缸数 (个):0;后 轮胎规格:235/50R19;前轮胎规格:2 35/50R19;产品长度 (mm) :4930;是 否有遥控钥匙:是;配气机构:无;最 大功率 (kw) :160;排量 (L) :0;后制 动器类型:盘式;压缩比:0;计量单 位:辆;车身材质:上钢下铝;最大马 力 (Ps):213;是否有前/后电动车窗: 是;变速箱档位个数 (个):0;是否有IS OFIX儿童座椅接口:是;简称:无;是 否有制动力分配:是;供油方式:无; 备胎规格:无;燃油标号:纯电动;最 小离地间隙 (mm) :140;最高车速 (km/ h):180;型号:αS;最大扭矩 (N·m): 360;缸体材料:无;重量:1940kg; 座椅材质:真皮;环保标准:新能源; 进气形式:无;四驱形式:两驱;是否 有中控台彩色大屏:是;外观颜色:黑 ; 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是否有安全 带未系提示:是;燃料形式:电动;是 否有ABS防抱死系统:是;缸盖材料: 无; |
件 |
179800. 00 |
1 |
179800. 00 | |
合计 | 1 | 179800.00 | |||||||
合计金额(大写) | 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
验收情况 | |||
甲方验收人员 | 乙方验收人员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验收日期 |
备注:本《验收单》一式二份,一份由甲方留存,作为付款的依据;一份由乙方留存,作为要求付款的凭证。
我方已阅读、接受并保证遵守以上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