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梁子湖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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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梁子湖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和梁子湖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一)加强主动公开

规范主动公开内容,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4条,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32条,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稿件52条(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加强与申请人的事前沟通,了解所需政府信息的准确真实需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本单位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变化发展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及时调整并予以公开。强化健全三级审核机制,落实公开部门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批准的流程,严格信息审批管理。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梁子湖区局板块”“税企联络微信群主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推进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建设,提升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强化监督保障

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组织开展包括对《条例》学习在内的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根据区税务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内各单位、第一税务所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的规范性要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区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局内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重点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网页、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等渠道推送,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人员培训,利用好“学习兴税”平台,供税务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知识,同时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加以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区税务局未收到需办理的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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