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华容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 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华容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网站(http://hubei.chinatax.gov.cn/ezhou/)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华容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楚藩大道346号,邮编:436000,电话:0711-50518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鄂州市税务局网站、官方微信以及办税服务厅发布税务要闻、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欠税公告、纳税人学堂等各类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办股室具体抓、相关配合抓”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日常培训计划,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同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相关股室绩效考评。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公开办理。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强调公开方式方法、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 

(三)加强平台建设,确保群众权益。完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途径。我局依托鄂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重要信息。在坚持和完善这一公开载体的基础上,探索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有效发挥线上、线下两种公开渠道的作用,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主动公开,切实履行职责。 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 62 条(次),其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2 条。健全领导信息公开机制,明确责任,及时更新发布领导照片、简介、履历等信息内容,以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和领导干部信息内容及时、完整、无误。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推动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相关信息,还向社会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2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1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45671.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扩大;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举措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寻求信息公开新载体和新形式。建立线上、线下协调推进,不同载体齐头并进的格局。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处理能力和水平。组织本单位各股室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探索更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工作动态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代表委员提案议案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需要办理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