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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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局鄂州市税务局”网站(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ezhou/index.html)下载。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39号,邮编:436000,电话:027-56929345)。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工作,局内设置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纪检组,1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区局由柯德刚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全面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税收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防范风险。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依法主动公开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0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包括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3条,媒体报道公开政府信息20

(二)严格依申请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办件工作台账,严格办件流转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2020年合计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起草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及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培训等办法。

(四)完善平台建设。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柯德刚同志为组长,袁源同志为副组长,程静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区局纪检组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

(五)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0

678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29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54340.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总计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主动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以绩效管理为抓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20年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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