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关于所辖单位管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近期将对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西城区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进行管户调整。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25年4月23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管理服务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纳税人缴费人,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原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西城区税务分局管理服务的城区四个街办(凤凰、古楼、西山、樊口)从事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经营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理。
原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西城区税务分局除上述纳税人缴费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缴费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管理。
二、原主管税务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尚未办结的事项由调整后主管税务机关继续办理。
三、因调整业务系统配置,自2025年4月19日0:00起至2025年4月22日24:00,暂停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原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西城区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管理服务的纳税人、缴费人相关线上线下税费缴纳业务,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四、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后,请相关纳税人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三方协议签订”功能、相关单位缴费人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单位三方协议管理”功能,及时变更三方协议相关内容。
五、自2025年4月23日起,被调整对象业务办理渠道如下:
(一)线上渠道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和APP)、个人所得税APP、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办税缴费渠道办理。
(二)线下渠道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市民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三楼,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电话:027-60698288)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