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纳税人、缴费人加入税企交流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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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了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质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为您提供高质量互动交流服务,现将全市各税源主管税务机关税企交流群公布如下,欢迎您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我们会为您提供丰富的政策资讯、精准的操作指引、及时的咨询辅导等服务。您还可通过扫描下方相应的主管税务机关“码上诉”二维码反馈涉税诉求,我们会及时受理。

温馨提醒:因微信群二维码有效期为七天,请您于4月14日前完成相关操作。原鄂州税务税企交流群(QQ号:139850090)将于4月14日暂停服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鄂州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关心和厚爱。您的“非常满意”,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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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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